《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事关退役军人安置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于近日发布,并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有哪些变化?

重军本期将“安置地”的相关政策整理如下,方便战友了解。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一、安置地的规定是什么?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退役军官和以逐月领取退役金、退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退役义务兵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的安置地为其入伍时户口所在地

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易地安置?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一)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3.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

4.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

(二)退役军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

(三)因国家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改革需要等情况,退役军人经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四)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退役军人,由接收安置单位所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商同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同意,经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三、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以上奖励可以易地安置吗?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因战致残、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或者二等功以上奖励、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军人,以及父母双亡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可以根据本人申请,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其生活的原则确定安置地。

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荣立一等战功或者获得一级表彰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安置地。其中,退役军人选择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不受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限制。

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战功或者一等功的,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享受相关待遇的,可以在符合安置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内选择安置地。

四、在超大城市安置的退役军人有服役年限规定吗?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退役军人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安置的,除符合其安置方式对应的规定条件外,按照本人部队驻地安置的,还应当在驻该城市部队连续服役满规定年限;按照投靠方式安置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双军官夫妻如何安置?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双军官夫妻的安置更加灵活。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官,当双方同时退出现役或者有一方退出现役时,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服役地、户籍所在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

想象一下,一对双军官夫妻,在退役时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自由选择安置地点,这为他们的未来生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选择。

六、军官与军士夫妻如何安置?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对于两口子一方是军官、一方是军士的情况。如果双方一起退役,军士方可以随军官方的原籍、入伍地或当时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随军士方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

要是有一方随军,那就可以按照随军地安置。这样一来,今后双军人家庭,符合安置条件的,可选择安置地的方式就有了三种。

这就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早做筹划,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七、军士夫妻的安置方式是什么?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要是两口子都是军士,双方同时退役,可以随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符合随军条件的,也可以选择一方随军地安置。一方退役,另一方随军了,那退役方可以按照随军方安置,待另一方退役时,另一方也可以按随军地安置。

列如说,有一对军士夫妻,其中一方退役时选择了随军安置,等到另一方退役时,也能够按照之前的随军地进行安置。

八、军士易地安置有哪些规定变化?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军士易地安置也有新的规定。删除了随家属安置结婚须满2年要求;进一步明确易地随家属安置到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结婚须满 2 年。

也就是说,易地随家属安置到中等城市,结婚未满 2 年,将不符合条件。

安置到国务院规定的超大城市,要符合当地的落户要求,才能易地安置。

有这方面计划的安置对象,必定要提前咨询当地的具体要求,做好准备。

九、家属如何安置?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变化——安置地

1.配偶可以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随调随迁方面,以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子女及其配偶。
以安排工作、逐月安置的且符合随军要求的退役军士,配偶可以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但实际执行起来,可能会有必定的难度。
2.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3.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办理。

出生地,影响的是前半辈子——包括成长环境,读书升学。

安置地,关乎的是后半辈子——自己在哪工作、退休,家人在哪定居。

具体适用哪一条哪一款,可以选择什么地方,大伙还是要对照自身的实际,结合自身的需求,看看能不能去那里安置。

文章来源:重军 双拥(ID:chongjun-sy)

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

资料来源:《退役军人安置条例》、预任CM邢道荣、一号哨位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 版权声明
THE END
如果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共1条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