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合同的特征

合同的特征

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关系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彼此间不存在命令与服从,上级与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也不存在强制与被强制的公权力关系。例如买方与卖方,出租方与承租方,托运方与承运方,寄托方与保管方法律地位平等。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协商一致是合同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都是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形成的,这就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的前提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地位的平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是合同的本质特征。

二.合同以发生必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合同是一种旨在发生必定民事后果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明为要素。意思表明以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效果意思。所谓效果意思,是指追求特定民事法律后果(即必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内心想法。例如出卖人与买受人都有对对方设立买卖关系的内心想法。

三.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

合同是多方或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而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列如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买方与卖方。

第二,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明,合同订立的过程是当事人协商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当事人必须将内心的追求表露于外。

第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明必须一致。合同有两种,一种是双方为谋不同利益而合意,所追求的目标相交叉,此种合同又被称为契约。列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所图谋的是获得买方的金钱,买方所图谋的是获得卖方的货物。合同双方所追求的具体目标虽不一致,但双方的效果意思却是一样的,即设立买卖合同关系。另一种是双方为谋共同利益而合意,所追求的目标一致。列如合伙合同当事人为了同一目标而缔约,无论是当事人的效果意思还是具体目标都是一致的。

四.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就合同当事人而言,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如同法律。订立合同所生后果属于设立必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订立合同所生后果属于变更必定法律关系内容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执行变更后的合同。例如租赁合同之租金经约定变更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调整后的租金履行义务。订立合同所生后果属于消灭合同关系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例如合伙合同当事人共同约定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 版权声明
THE END
如果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共1条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