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是江西省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江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于2022年9月27日经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的制定旨在解决江西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之间的差距。其中明确提出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本省全民健身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全天向公众免费开放。
此外,条例还规定公民有依法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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