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时,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确定方法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解读】
本条规定的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时,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确定方法。其确定方法如下: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执行,无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
不过应当说明的是,当前集体合同形式主义盛行,走过场、应付检查的问题比较严重,许多用人单位在签订了集体合同之后并不会向本单位职工公布,劳动者也无法取证,而更多劳动者甚至不知道本单位有签订过集体合同,举证于劳动者而言也就无从谈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