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喜欢行政法

最近在听一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里面讲述了行政法律的历史沿革以及相关知识,心里感触颇多。

我国系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一贯强调以礼治国、以德治国,儒家和宗教主宰了我国的历史,但落后就要挨打,自鸦片战争后,国人西学东渐,逐渐强调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因此,法律从清朝设立京师大学堂开始,成为救亡图存的治国良药,但时至今日,法治国家仍旧任重而道远,这就是我为什么喜爱研究法律的一个缘由吧。(读书人的通病,先天下忧而忧)

而喜爱行政法类别,又系结合本身发展的一个经历。从大学毕业开始,就一直在行政单位工作,时间长达十余年,长期浸润在行政系统,常常与老百姓打交道,耳濡目染,自然对行政类的法律有天然的亲近感,深知行政法的目的就是“限制政府权、保护公民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相较于刑法和民法等热门法,又自成一派,既是管理行政法,又是公民的维权法。但目前老百姓的认可度较低,老百姓的潜意识里并不认可行政法律的效用。因此,该法获得了比刑法等热门法更大的发展空间。

从家庭发展来说,出身于普通家庭的我,对维权方面又有自身的见解,既能从公务人员办事的角度来想问题,又能从老百姓的角度来想问题。

在获得法律的相关资格后,着意往行政法和民法类别多加学习,这是我给自己定下的小目标。人活着,总得仰望星空。

一是多读书,读好书。质量重于数量,沉下心来、慢下节奏,认真问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需要怎样去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多问问几个为什么。

二是抓住机会,尽量去实践。虽然目前属于赋闲的状态,以家庭为主,天天围着灶台转,但一旦有法律实践的机会,尽量去实践,要知道知识怎样发挥最大效用,还是要“躬身入局”。

三是锤炼自己的心性,有所争、有所不争。心态决定命运,看淡许多事后,心态会平和许多,也会对自己的追求有更多清醒的认识。

我为什么喜爱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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