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两点咨询:
1.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是否只能以社保缴纳为准,如果第一份工作的工作单位没有缴纳或者未从入职就缴纳,当初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作为参与工作时间证明?
2.如果到25年7月份累计满20年,那2025年当年享受多少天年休假呢?10天还是12.5天还是15天,还是2026年才能按15天年休假呢?
回复:
您好!1.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是否只能以社保缴纳为准,如果第一份工作的工作单位没有缴纳或者未从入职就缴纳,当初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作为参与工作时间证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2.如果到25年7月份累计满20年,那2025年当年享受多少天年休假呢?10天还是12.5天还是15天,还是2026年才能按15天年休假呢?
如2025年7月之前休年休假,则为10天,如7月之后休年休假,则为15天。
(内容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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