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辛苦工作一整年,带薪年假是咱应得的权益。可有些私企的做法真不地道,要么擅自撤销年假,要么变着法儿地损害咱的利益。咱得把自己的权益弄清楚,别吃了哑巴亏!
国家法律咋规定的:
早在 2007 年,国务院就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给咱的带薪年假权利上了“保险”。《劳动法》也明确说了,只要在单位连续工作 12 个月以上,就能依法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是这样的: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能休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休 10 天;满 20 年,那就有 15 天的带薪假期。这里要注意,年假和法定节假日、休憩日可不能混为一谈,那些日子不算在年假里头。
另外,要是碰到下面这些情况,当年的年假可就没了:
• 一年里请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单位还不扣工资的。
• 依法享受寒暑假,而且假期天数比年假还长的。
• 累计工作 1 至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达到 2 个月及以上。
• 累计工作 10 至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及以上。
企业该咋安排:
是不是非得在同一家单位干满 1 年才有年假呢?实则不是的,不管是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还是在不同单位累计工作满 1 年,都能享受年假。企业得根据生产情况、工作需求,再结合咱员工的想法,好好安排年假。员工呢,也得理解企业,尽量配合安排。但企业可不能无缘无故不批年假。
年假的休假方式挺灵活的,可以聚焦起来休,也能分成几段休,或者部分休、轮流休,都行。要是企业生产任务重,当年的年假还能挪到下一年休。
没休年假咋处理:
这得分两种情况:
• 要是由于企业忙,员工自己主动说不休年假,这种情况下企业得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可是法律规定,企业不能耍赖。
• 要是企业安排了员工休假,可员工自己不愿意休,那企业就只用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还有哦,企业没主动安排年假,哪怕员工写了书面申请说不休,企业还是得承担支付未休完年假工资报酬的责任。但要是员工自己心甘情愿放弃年假,企业就不用额外付钱了。
另外,企业不能不经员工同意,就用旅游来取代年假。要是离职的时候还有年假没休完,企业得把没休的年假折成钱给员工,或者在离职前安排员工休完。
朋友们,带薪休假是咱辛辛苦苦工作应得的福利,企业要是找借口不给安排,那就是违法,是在侵害咱的权益。大家必定要为自己的权益争口气,要是碰到那些顽固不化、不把员工权益当回事的企业老板,别犹豫,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就举报,该投诉就投诉。实在没办法,这样的企业,咱也没必要留恋,离开说不定是更好的选择,毕竟咱的权益得靠自己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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