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产生美
不仅适用在与人相处时
也适用在安全行车上
在行车过程中
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极易造成追尾事故
本期案例

在车辆追尾事故中
约80%的事故都是
跟车太近造成的
遇到道路突发情况时
若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
驾驶人很难及时躲避
保持安全车距
是防止追尾事故最有效的方法
因天气缘由
能见度比较差的情况下
安全距离就要更长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毕节交警提醒
安全车距没有绝对标准
只有动态标准
广大驾驶人务必
保持车距,不要超速

来源: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通讯员:邓雪 编辑 :邱静 审核: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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