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关于推动法律职业联合培训要求,根据市院党组关于加大检律同堂培训,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形成检律协作示范的要求,2023年10月14日至15日,市检四分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宋杨、黄玲林应邀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商事犯罪案件辩护实务培训班授课。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委员会委员及全市200余名律师代表参与培训。
市检四分院干警宋杨以《职务犯罪案件法律使用若干问题》为主题,围绕“贪污罪主体的认定”“小金库的认定及相关案件定性”“上下级、行政管理关系型受贿罪的认定”“斡旋受贿与一般受贿的区分”“受贿数额的计算”“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等11个方面,注重法律标准、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的充分结合,对相关问题涉及的法律规定、学术观点、个人观点和实践处理进行阐述,引导大家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
市检四分院干警黄玲林以《走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为题进行授课,结合四分院聚焦管辖走私刑事案件的管辖特点、办案实践和办案成效,围绕“走私犯罪的立法演变”“走私犯罪的基本构成”“走私罪主观故意认定”“单位走私犯罪的认定”“走私犯罪形态的认定”“走私犯罪罪数的认定”“走私犯罪自首的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认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认定”等10个方面展开,对走私犯罪案件中涉及的法律规定、争议焦点和裁判理由进行详细阐述,并通过15个情景案例,进行互动问答交流。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委员会委员对市检四分院两名干警的授课予以高度肯定和感谢。此次邀请检察干警为全市律师授课,是深化检律协作的重大举措,参训律师纷纷表明授课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收获颇丰,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法律共同体意识。
近年来,市检四分院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已形成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院、公益诉讼聚焦管辖院、复合型专门监督检察院三项核心职能,构建了以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为特点的刑事检察体系。此次四分院干警应邀授课,进一步彰显了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法治形象和法治影响力,并通过同堂授课、资源共享、互学互鉴,为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提供交流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检律关系,形成检律协作示范,促进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
市检四分院新媒体出品
供稿图片|第一检察部
编辑|刘丽媛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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