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原文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说说我对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理解!
1. 当读到第七十二条时,讲的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以及大家参与的方式。社会保险基金如同一个大钱袋子,里面的钱按不同保险类型确定,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且这个大钱袋子后来会逐步实现社会统筹,会更公平且有保障。
2. 这条还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与社会保险,这是法律规定,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同给未来买保障,虽每月交钱,但想到后来的保险待遇,心里会踏实。
所以,对我来说,第七十二条表明社会保险很重大,关乎每个人的未来,要依法参与,为自己和社会出份力。
对此条规定,朋友们还有什么独到见解吗?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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