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重温习近平这些论述

  “法者,立国之本,民生之纲。”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重点关注宪法,他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时值第七个“宪法宣传周”,让我们一起回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大论述,一起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大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第一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2014年10月28日,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3日,习近平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大指示

  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2016年12月4日,习近平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大指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聚焦体现。

  ——2017年12月15日,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大作用。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12月4日,习近平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大指示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2022年12月19日,习近平发表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

  ——2023年12月4日,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大指示

  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大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2023年12月4日,习近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大指示

  在我们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2024年9月14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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