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要使谅解书对检察院不起诉起到积极作用,除了前面提到的格式规范外,内容上还需注意以下关键要点:
描述案件实际时,点明案件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如邻里矛盾、家庭冲突、小额经济纠纷等引发的犯罪,且涉嫌罪名相对较轻,如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例如“本案系因邻里之间的土地边界纠纷引发的轻微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姓名]一时冲动与我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我受了轻微伤”。
详细说明嫌疑人采取的补救措施,除经济赔偿外,还可提及嫌疑人主动修复损坏物品、恢复原状、消除影响等行为。列如嫌疑人盗窃了财物,不仅归还财物,还对给被害人造成的不便进行了弥补。并强调嫌疑人认识到错误后,通过赔礼道歉、书面检讨等方式表达的真诚悔罪态度。
明确写出“我对[嫌疑人姓名]的行为表明充分谅解,基于其良好的认错态度和积极的补救行为,我郑重提议贵院对[嫌疑人姓名]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检察院清楚知晓被害人的意愿。
写明“本谅解书是我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不存在任何受到胁迫、欺诈、误导等情形”,同时添加“本谅解书一经签署,不可撤销,我将遵守承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增强谅解书的稳定性和可信度。
谅解书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私下达成的协议,体现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谅解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补救行为,可作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但不具有像刑事和解协议那样的准司法效力,不能直接约束检察院的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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