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李素姣
身份证号:4105271971****466X
家庭住址:河南省内黄县中召乡杨村544号
执行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文书:(2021)豫0704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刘献玉偿还原告欠款351000元,由杨现民、李素姣、胡栋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7066110)
失信被执行人:胡栋梁
身份证号:4109011977****4038
家庭住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保险公司家属院1号楼2单元8号
执行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文书:(2021)豫0704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刘献玉偿还原告欠款351000元,由杨现民、李素姣、胡栋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7066110)
失信被执行人:魏志军
身份证号:4107041986****0011
家庭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大黄屯一组4排28号
执行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文书:(2021)豫0704民初1273号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偿还原告欠款24200元
(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7066110)
失信被执行人:薛惠谦
身份证号:4107021972****1030
家庭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鲁堡社区南鲁堡小区5号楼3单元204号
执行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文书:(2021)豫0704民初832号民事调解书
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偿还原告欠款307000元
(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7066110)
失信被执行人:肖咏军
身份证号:4107041988****101X
家庭住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小黄屯村凤凰小区龙区3号楼3单元1号
执行法院: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文书:(2020)豫0704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
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罚金3000元
(凤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70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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