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的任何物质都可以看作一个系统,这一系统又是由分系统组成的,这时我们就可以说意识存在于这一系统之中。意识产生的缘由就是组成系统的分系统的运动变化和相互关系,或者分系统存在则意识必然存在,而所有物质都是可分割的,分系统的存在是必然的,所以意识的存在也是必然的。
由于上面的缘由,我们研究意识就必须先研究分系统。
分系统的数量至少是两个,或者分系统的数量是偶数个,不但如此这些分系统还必须一起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个有机的整体就是系统。当这一系统不受外力影响或外力处于平衡状态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一系统看作一个纯粹的理想系统,于是我们就可以孤立的去看这个系统而不去思考外界对这一系统的影响。
分系统组成了系统,系统是一个整体,这时候的系统作为一个个体具有纯粹性,这也就是说,据外界看来,这时的系统不具有特性或具有某一单一的特性,而这是由组成系统的分系统造成的。组成系统的分系统的数量一般为偶数个,它们为了组成系统这一包涵全面的整体,就必须以相互矛盾的方式存在。这是由于系统作为一个全面的整体,它就会第一拥有上下前后等相对的或相矛盾的空间关系,而占有这些空间的分系统之间也就必然存在矛盾。除此之外,系统是全面,而全面就是对所有的包容和容纳,这也就是说,当系统包含或拥有某一特性的时候,那么在这同时,系统也必然会包含或拥有与这一特性相反或相矛盾的特性,否则系统就不会拥有全面性。不但如此,只有存在内部矛盾的系统或分系统存在矛盾的系统才有可能处于平衡之中,分系统之间也就不会存在矛盾,那么系统就不会有平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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