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夫人又折兵”,河南商丘,男子通过家里监控发现妻子出轨,急忙赶回家中质问妻子,结果却找不到妻子。晚上妻子回来后,发现妻子和情人聊天,妻子居然说,有本事你去找我的情人。男人一怒之下,拿刀找到情人,和情人发生争吵厮打,用刀将情人左手划致轻伤。(来源: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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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商丘有这样一对小夫妻,张东和王丽二人认识后,觉得双方条件相当,互有好感,很快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也曾有过一段恩爱的时光,但为了维持家庭开销,张东不得不外出打工。
张东离开家后,王丽一个人的生活很单调,她渐渐地迷上了网络。通过网络她认识了李涛,李涛风趣的谈吐很快吸引了王丽,二人相约见面后,发生了关系,成了情人。
两年前,张东回来后,发现妻子老是拿着手机聊天,对自己也是爱搭不理,他怀疑妻子外面有人了,很快就证实了张东的猜测,他发现妻子和一个叫李涛的人发生了关系。
二人发生了争吵,为了监督王丽,张东在家里装了监控。一年前的一天下午2点多,张东在外打工时,查看家中的监控,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妻子在家中午休的时间,可是妻子又不在家,张东怀疑妻子和李涛私会,便急忙赶回家中。
张东到家后,就到处找王丽,打她的电话也不接,人也找不到,张东很是生气。
当日晚上,王丽自己回到家中,回来后,就拿着手机聊天,张东上前一看,结果发现是和李涛聊天。
张东太生气了,当着自己的面就和情人聊天,在法律上自己和王丽还是夫妻关系呢?二人发生了争吵,争吵中,王丽对张东说“你有本事就去找李涛,李涛就那边桥下钓鱼呢!”
被气昏头的张东拿了一把刀就去找李涛了,找到后,和李涛就吵起来了,厮打过程中,张东用刀将李涛左手划伤。李涛的血当时就流出来了。
张东也吓坏了,同时也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随后主动向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用刀划伤李涛的实际。经司法机关鉴定,李涛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二级。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张东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当如何处罚呢?
释案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东主观有上伤害李涛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用刀将李涛砍伤的行为,造成李涛轻伤二级的法律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警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涛实施了抓捕,随后移送检察机关,检方认为张东的犯罪实际清楚、证据确凿,对张东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本案的发生李涛也有必定的责任,李涛和王丽有婚外情行为,张东作为一名婚姻受害人,冲动之下砍了李涛,李涛有必定的过错。
同时,事情发生后,张东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实际,可以认定为自首。
张东也表明自己可以拿出3.2万元赔偿被害人李涛,但李涛与王丽不接受,张东只好将赔偿款交给法院。
综合以上考量,法院判处张东构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承担李涛70%的损失,赔偿李涛医疗费等等各项损失共计9559元(已交)。
判决出来后,李涛不服,自己被张东殴打后,有了明显的后遗症,自己在一审期间多次提出做伤残鉴定,但法院并未处理,住院治疗了10天,原审仅认定了住院2天,于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在一审期间,一审法院已询问李涛是否申请伤残鉴定,但李涛明确表明不申请,李涛在无新证据出现的情况时,二审期间再次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对李涛的伤残鉴定的申请不予支持。
但二审法院根据李涛提交的新的住院单据等证据,对本案的民事部分改判,按照70%比例与原审判决赔偿的9559元合计,张东应赔偿李涛的经济损失为12461.17元。
法院判决出来后,有网友质疑,本案虽然李涛有过错,但张东并没有赔偿李涛的损失,取得谅解,为什么给张东判处缓刑?
也有网友说,为法院的判决点赞,就应当这么判,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
婚姻生活本就不是一帆风顺,在遇到这样类似情况时,必定要保持冷静,如果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干脆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婚姻,不可强求!切不可像本案的张东,作为婚姻受害者,本应是值得同情的一方,却由于自己的一时冲动,又赔偿又获刑。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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