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让有理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得起官司”

群众有理,但打不起官司怎么办?

早在10多年前,最高院明确,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自此,各级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成为困难群体寻求公正的温暖桥梁。

“应援才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时时刻刻将困难群体当作“自家人”,将他们的事放在“心窝窝”上,不断加强基层高品质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切实解决困难群体法律服务保障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让法律援助服务展现司法力量,彰显司法温度。

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让有理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得起官司”

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时时刻刻将困难群体当作“自家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把困难群体当作“自家人”

去年3月,岳阳县柏祥镇村民老邓与胥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经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胥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对老邓的家人进行了赔偿,但未赔偿老邓孙子女的被抚养人生活费部分。

为什么老邓孙子女有权要求赔偿?

原来,老邓的儿子邓某甲系尿毒症患者,每月需要3000元左右的排异治疗费用,且不能从事高强度劳动;邓某甲的妻子也系外省嫁至本地,无业。为帮扶邓某甲,当地村委将其一家列为建档立卡的特困户(现称特贫户),并安排邓某甲在村内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每月发放2000余元的工资。为补贴家用,老邓通过维修电器赚取收入,又先后承包了当地150亩左右的田地,种地收入成为整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因家庭困难,出事后,老邓家人向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了解情况,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承办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两原告系未成年人,多年来一直与祖父共同生活,祖父对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双重协助,系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可以认定原告祖父具备抚养能力,故法院对原告祖父与两原告已形成实际上的抚养关系的主张予以认定。祖父老邓的去世实际上已对两原告在学习、生活费用上造成了主要经济来源的损失,故被告应当对其予以适当补偿。

综上,法院遂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3530元。被告某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岳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听庭制”促进公正“落地”

岳阳县村民肖某某在某陶瓷厂工作期间受伤,工伤二级,瘫痪在床。他有3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智障,经济十分困难。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他家人曾找工厂吵闹多次,后反映到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

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让有理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得起官司”

“听庭”详细记录。

该法援中心调查肖某某符合法律援助后,立即采取措施。因肖某某行动不便,承办律师多次上门了解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进行申请仲裁,目前案件已进行裁决,为肖某某维护了合法权益。

在开庭时,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听庭”,观摩评议法援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平时的出庭表现,检验他们出庭的“真功夫”。

指派律师负不负责?是不是用了心尽了力?怎么检验,现场“听庭”是方式之一。

每个月,该中心都会进行“听庭”并进行详细记录,分管领导则每个季度不定期随机“听庭”,细化指派律师的考评方式方法,以定量、定性和综合考核为主要原则,对办案数量、案件质量、办案效果、职业操守、案件评查结果等进行全面评价,督促和激励律师办案更有效率、更加务实。

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让有理打不起官司的人打得起官司”

10月30日,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站暨岳阳县帮扶之家正式揭牌启用。

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健全法律援助网络,设立了16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195个村(居)工作点,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同时,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作,设立6个专业行业法律工作站,针对特定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援助服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岳阳县司法部门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律服务宣传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点对点的法律服务,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法、劳动合同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熟悉法援申请流程,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 稿 | 岳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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