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
几乎每个人都有微信群
自己可能是群员,也可能是群主
微信群是全体群员
自愿组成的一个交流、沟通空间
每个群除了有群规,需要大家共同遵守
同样也不能做任何违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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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白马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小区业主群发布出售电动摩托车车牌的广告。
随即,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摸排,迅速确定发布信息的系该小区业主毛某。经询问,毛某主动承认:3月14日在菁花铺与益阳交界一修理店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摩托车,购车后获得一张临时车牌,临时起意在业主群发布了出售车牌的信息,实际并无车牌出售。随即,民警对毛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毛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扰乱电动摩托车正常上牌秩序的错误行为,并在业主群发布检讨书。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2017年10月8日,国家正式发布实施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规定》第十条明确指出,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微信群已经开始立法,规范管理
任何发言都要担负法律责任
群组一旦出现违法情况
群主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各位群友注意啦:

1、不信谣不传谣;
2、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3、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
4、军事资料不发;
5、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6、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小视频不发;
7、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
01
禁止组建红包群
02
谨慎使用“清粉”软件

03
禁止出租、出借收款码
2021年8月26日,微信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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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收款码
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出租的收款码一旦落入黑产团伙的手中,很可能被用于线上赌博的赃款转移、网络诈骗中的引诱付款、违禁品的交易……这样你便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转发提醒!
建群不易,且行且珍惜
小伙伴们今后发微信必定要注意啦!

编辑 | 王辉
编审 | 李兴
审核 | 姜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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