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修改形成了《浙江省婚假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天;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三天。

省司法厅公开征求意见:登记结婚10天婚假,参与婚检再加3天
在12348浙江法网立法意见征集平台上,记者找到“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婚假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告,为了加快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倡导适龄婚育,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修改形成了《浙江省婚假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31日~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假期天数】中提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天;参与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三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憩日不计入婚假假期。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婚假可以在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一次性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全国各地婚假不太一样,网友盼浙江尽早落地
2016年,浙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撤销了关于晚婚假的规定,也意味着婚假从15天下降至3天。
现行婚假,是根据1980年2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近年来,全国多地调整政策明确延长婚假,记者梳理后发现各地婚假时间相差甚大。
根据公开消息整理
你的婚假有几天?
来源:潮新闻、浙江省司法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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