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 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 可偏偏有些二轮车驾驶员 喜爱在马路中间 与小车、货车抢行 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还威胁着大家的安全 这妥妥的一大安全隐患 宁乡公安交警 正在持续严查二轮车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保障群众的安全出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切实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宁乡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二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坚持教罚并重原则,对二轮车不按道行驶、逆行、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提升驾驶人的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据统计,涉摩电交通事故 这就是为什么蜀黍一直强调 二轮车走右侧辅道更安全 目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这几起让人感到痛心、惋惜 与警醒的事故案例 ▼ 案例一: ▲2022年12月29日,一辆小汽车遇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其前方右侧非机动车道向左连续变道至其行驶的快车道,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2年12月24日,一辆小汽车正常行驶时,遇前方同向在右侧非机动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向左连续变道至最左侧机动车道,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22年11月17日,一辆小汽车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到前方从左往右横过道路的电动自行车,造成了一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四:
▲2022年10月26日,一辆小汽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一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 请二轮车驾驶员 尽量走右侧辅道或非机动车道通行 在没有辅道或非机动车道的路段 尽量靠边行驶 宁乡交警将持续严查严管 二轮车不走辅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最后蜀黍还是想说 每次的整治、处罚都不是目的 确保你们每一次的安全出行才是

各中队以辖区主要路口为重点,抓住上、下班高峰重点时段,采取靠前引导、现场劝导宣传等方式,引导二轮车养成从辅道内通行的习惯。
素材 | 长沙警事
编辑 | 杨靓
编审 | 林鑫
审核 | 姜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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