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大脑”让一线办案人尝到甜头

“数字大脑”让一线办案人尝到甜头

△ 2022年05月20日 《检察日报》

第02版:检察新闻

去年12月底的一天,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曹辉收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来的一条提醒:几日前,某市水政支队针对一起收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砂石案,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5万元,意味着涉案情节严重,存在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的可能性。”作为该平台模型的设计者之一,曹辉清楚,“在数据模型中,罚款在10万元以上,会被自动标注为需要关注的案件。”

针对这一情况,省检察院迅速通知当地检察院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顺藤摸瓜,最终打掉了一个长期在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的“盗-运-销”犯罪团伙。看着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办案检察官欣慰地笑了。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永金告知记者:“运用大数据建立模型,能够使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更加高效和有的放矢,特别是让基层办案人员尝到数字检察带来的‘甜头’。”

“数字大脑”让一线办案人尝到甜头

问题导向

瞄准违法易发多发的领域

“哪个领域违法情形易发多发,我们就建立模型,加强对相关领域的法律监督。”据湖北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常本勇介绍,“特别是,那些相对隐蔽的、琐碎的违法情形,更有必要借助大数据模型来高效率发现监督线索,为检察办案提供明确的指引。”

通过模型监督发现司法鉴定中的错误和瑕疵

“结合技术性证据审查实践经验,我们查阅相关文献后发现,社会鉴定机构鉴定质量低下的问题较为明显,存在错误或重大瑕疵的比例大约在5%左右。”湖北省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的谭亮,长期从事法医工作,他向记者讲述了和同事一起设计“司法鉴定法律监督模型”的初衷:“运用传统方法对海量案件进行逐一审查,犹如大海捞针。于是,我们根据司法鉴定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基于业务规则梳理了五类共23个监督点,建立了针对司法鉴定的法律监督模型。”

通过将相关数据导入模型,谭亮等人很快发现了一桩违法情形:周某被人打伤,于2016年和2019年先后在两家司法鉴定所进行了法医鉴定,两家出具的鉴定意见不一致,导致案件久拖未决。模型提示,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32条“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要求,第二次鉴定不合法,缘由是,本案后一次鉴定的人员无高级技术职称。

通过模型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在司法实践中,忽视或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形却偶有发生,为此,黄冈市检察院专门设计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模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梳理总结了阻碍律师依法行使阅卷权、会见和通信权、案件知情权等8个监督点,通过汇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看守所数据,及时发现可能的违法情形,开展检察监督。”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丁桂英说:“今年3月,通过模型匹配,发目前办理一起诈骗案件的过程中,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告知律师的记录,也没有告知律师审查起诉时间的记录,据此初步判断律师的知情权没有得到落实,经核查属实后,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进行了精准监督。”

“数字大脑”让一线办案人尝到甜头

类案监督

办理一案更要治理一片

在谈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更大效用时,湖北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杨皓介绍道:“监督纠正违法并不是终点,通过个案的办理发现一类问题,运用大数据模型实现类案监督、从源头上填补漏洞,才是检察履职的更高追求。”

通过模型监督整治违法公告送达情形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法院在可以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的情况下,泛化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导致当事人不知晓被起诉的情形时有发生。例如,袁某因财产纠纷向某地法院起诉赵某,以赵某外出下落不明为由,法院通过《农民日报》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通知,导致赵某未到庭参与诉讼,袁某以伪造的借条获得胜诉。

违法公告送达损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是需要检察机关予以监督和规范的领域。“违法公告送达法律监督模型”在黄石市检察院应运而生。

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田恬向记者演示了该模型的运行过程:“我们将黄石地区六年来10万余份民事裁判文书数据整理输入,模型会根据其中公告送达的期限、内容和方式等,特别是涉及缺席审理、原告胜诉、借款合同纠纷等重点案由和关键词的情形,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记者看到,模型共筛选出2209个异常点,其中公告送达程序性违法事项与恶意诉讼嫌疑相关交叉线索55条,正在进行逐案调查核实。

通过模型监督整治刑事“挂案”情形

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办不结以及以“另案处理、在逃”为名放纵、包庇犯罪嫌疑人等情形统称为“挂案”,仅靠线下查询办案台账、人工比对等传统方法,检察机关无法及时、准确地发现“挂案”情形并开展监督。

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设计的“刑事‘挂案’法律监督模型”,将侦查案件未按时移送起诉、轻微刑事案件登记信息缺失、超期未判决、“另案处理”或“在逃”与登记信息不符等规则融入模型之中,对全区司法办案数据进行全面筛查,共发现2018年以来存在的“挂案”54件,目前,经该院监督,公安机关已撤销案件7件,移送审查起诉20件。

“数字大脑”让一线办案人尝到甜头

融合创新

众智共建湖北检察“数字大脑”

目前,湖北检察机关梳理整合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已超过110个。向科技要战斗力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开创性地进行大数据建模尝试,积极服务于检察办案,在湖北检察机关已蔚然成风。

王永金深有感触地说:“过去三十多年,在最高检的带领下,湖北检察信息化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砥砺奋进,取得了许多成果,每一个法律监督模型都凝结着检察官的办案智慧,这些模型点滴积累,终将汇聚成为湖北检察‘数字大脑’。”

传承检察官“精神遗产”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由湖北省检察院设计研发的“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是在已故的全国模范检察官、第八检察部原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朝阳留下的“精神遗产”基础上进行的完善和创新。该模型支撑着“1+7”模式的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1”即一套大数据全流程的整体平台,“7”指覆盖了案源采集、线索发现、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检察提议、提起诉讼等七项业务节点。运用该模型,可对八类共计87种危害社会公益的行为开展法律监督。

运用该模型,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督促保护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提议,不但有效推动整治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而且促进了地方政府建立起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长效保护机制。

仙桃市检察院在办理木材加工厂企业整治案的过程中,运用该模型,深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固定相关证据,提高了检察提议的刚性和说服力,为努力推动行业整治、服务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

“模型投入使用以来,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每年都有长足进步,线索发现越来越主动,案件办理越来越精准,监督效果越来越显著。”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刘洋自豪地说。

凝聚全市检察官“集体智慧”实现即时法律监督

“检察官是办案的亲历者,一个案件办得好不好,案件质量可能存在怎样的问题,检察官最清楚。”常本勇向记者推荐襄阳市检察院设计的“检察办案质量监控法律监督模型”,他说:“这是一套涵盖了四大检察,从‘事前防范、事中预警、事后整改’三个维度开展监督的综合性大数据模型,它凝聚了襄阳全市检察官的集体智慧。”

据了解,该模型包含诉讼监督事项64个,能够有效协助检察官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理唐某某故意杀人案的过程中,该模型提醒办案检察官,由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包含“伪造的驾照”“假身份证”等描述,可能存在需要追诉的漏罪。经监督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该案被告人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得到法院支持。通过运用大数据模型,2022年第一季度,该市检察监督立案率已提升至80.99%,稳居全省前列。

除了对外监督,该模型中还包含内部监督事项109个,通过大数据开展自我监督,打造闭环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办理周期较长、退查延期比例较高,为此,襄阳市检察院利用该模型提炼出该类型案件的实际认定、证据搜集固定和法律适用的难点,为检察官提供办案指导。2022年第一季度,该类型案件在襄阳市检察机关的“案-件比”已下降至1.04。

目前,湖北检察机关正在奋力打造智慧检务建设的数字检察升级版,全省检察科技信息综合体即将投入使用,根据“1+15+1”检务云和“一支撑三中台”架构的整体规划,将融合全省各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凝聚全省检察智慧,共建湖北检察“数字大脑”。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数据治理和挖掘利用,以实战导向优化整合系统功能模块,不断激发基层科技创造和应用活力,继续秉持‘省院主导、业务部门主建、一线检察官主研’思路开展研发工作,切实打造更多‘实用、管用、好用’的法律监督模型,并将它们融入湖北检察‘数字大脑’,全面提升湖北检察工作的整体质效。”王永金充满信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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