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双减”文件精神和“五项管理”规定要求,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完善小学考试制度和评价制度的改革,特制定《小学生等级积分制实施办法》。
一、实行等级制的目的
1.切实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助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成长。
2.积极引导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素质培养。
3.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办学方向上的导向作用,促进学校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育。
4.大力改变社会、家长对学生片面的期望,创设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二、等级制评定的内容
1.评定的范围包括学生按规定所学的全部课程。
2.评定的内容包括学科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综合实践活动课、项目学习侧重于参与程度及效果,推进表现性评价。
三、等级制评定的形式
1.小学一、二年级撤销考试;其他各年级撤销期中考试。
2.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撤销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分数与等级转换方法见附表)
3.学业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并写出指导性评语。
4.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口(耳)试与笔试结合、笔试与操作结合、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结合、知能考试与行为考核结合,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查结合等形式。
四、等级制评定的要求
1.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协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2.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善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如内容涉嫌侵权,请在本页底部进入<联系我们>进行举报投诉!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