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盗摄”事件:流量至上当休矣

电影“盗摄”事件:流量至上当休矣

春节假期末尾,全家人齐聚影院,在一部电影中获得欢愉或感动。可今年的春节档观影,却因网络上沸沸扬扬的“盗摄”事件,让不少观众产生了疑惑:花自己的钱观影,在不开闪光灯不打扰别人的前提下,随手拍张照片发了个朋友圈或微博,居然是“盗摄”侵权了?

随着网络舆论的持续发酵,2月16日晚央视新闻频道《共同关注》节目的专家连线,回应了这场争论和公众的疑惑。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明,出于评价或评论用途,附于观后感的一张照片或小片段,都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存在侵害版权行为,自然也就不是通俗而言的“盗摄”现象。

随后,央视新闻官博转载了这个片段,为许多有观影后拍照纪念这一习惯的观众吃了颗定心丸。此时,在明确大是大非之后,再来看持续两天霸占微博热搜榜第一名的公众人物“盗摄”事件,不难窥见网络舆论场固有的流量至上、跟风狂欢之弊病。

以此次事件引发的最大舆论场微博为例,其热搜之“热”有空穴来风之疑,词条之编撰有偏离实际之感。纵观事件前后,微博高位热搜的相关词条包括了#***盗摄 #***被质疑盗摄飞驰人生2 #***回应盗摄 #***版权意识 #粉丝模仿***晒盗摄图 #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法 #***转发再回应盗摄。

电影“盗摄”事件:流量至上当休矣

从其热度来看,事件伊始的两个词条在一下午的时间登上了榜一榜二,其后紧接着的词条发布媒体仅有三家,实时评论量的速度与榜一应有的大众关注度相比较为缓慢;而央视新闻所回应的是否盗摄问题,占据热搜榜一的时间不足一个小时。从词条内容上看,后续词条对大众关注的“看电影拍照纪念是否侵权”这一疑问始终没有做出回应,反而偏离到版权意识和粉丝角度;而在央视新闻明确报道称不存在盗摄之后,其依旧沿用了“盗摄”这一说法,许多网友表明,看词条反而会以为拍照纪念这个行为真的侵权了。

由此观之,在这一事件当中,微博众多自媒体发布的“新闻”更像是一场闹剧:利用公众人物的名头和大基数的粉丝量,让这场舆论持续得越久越好,吸引的普通网民越多越好,热搜越久居不降越好。不过,对于一个普通的电影观众而言,其真正关心的难道说不是自己拍照片的习惯究竟算不算侵权,社交平台上究竟能否出现一张银幕照片的朴素问题吗?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的基本观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是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而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席卷的当下,众多媒体打着蓝V和红V的标签,无视事件本质,竞相追逐舆论热度,缘由无他,唯有流量和利益。

明星的粉丝群体是贡献热度的基数,自媒体是发布报道的主体,普通观影者和网民是浏览自媒体报道的客体。中文互联网发展至今,只新浪微博一家社交平台上的月度活跃用户就超6亿,可想而知,普通网民群体就像一个潜在的巨大富矿,自媒体和营销号发布的越多,这口矿就挖得越深,粉丝的争吵和明星的回应不会带来任何的负面影响,反而正中下怀地为他们提供随意编造的素材和新的实际。只要自媒体掀起的波浪够大,就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卷入其中,每一份点击量、浏览量、点赞转发量的最终归宿,是化为真金白银收进了兴风作浪之流的口袋。就像经过狂风肆虐后的村庄支离破碎一般,经过舆论漩涡席卷之后的事件本身、公平正义、大是大非、人心人情,何尝不是面目全非呢?

回归到版权意识上,当下国内文娱版权的基本盘可以用惨淡这个词来形容。几个月前,某歌手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制止观众录像、拍摄、外传,此举却遭到了网友的广泛谴责。在文娱市场普遍习惯了让渡版权的背景下,歌手正当维权反被骂;此前,登上QQ音乐热榜上的某首歌曲,赫然是演唱会上录音拼贴而成的盗版音乐;各种影视综资源群长久活跃,片源泄露事件频频发生……

诚然,侵犯版权的行为应该谴责,可是公众版权意识的提高,是需要各主体全方位的长久努力,绝不是靠流量至上的网络自媒体来主持正义。在此次事件当中,不少营销号就高举“拒绝盗摄”的旗号,为自己罔顾实际捞金的行为打上正义之名。拒绝盗摄也不是把某个明星作为众矢之的就能实现的,更何况其本来就没有侵权。

流量至上的舆论场,求“热”不求真的自媒体,把网络作为发泄情绪之地的用户习惯,只会成为滋生冷漠与狭隘的温床。流量至上,其本质是唯利可图,是丢掉新闻职责,甚至丢掉基本的善恶是非来获取流量变现的利润。流量至上,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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