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彰显中国司法的时代思维

近日,13家法院首次尝试以直播方式进行司法拍卖引发了不小争议,“法官李佳琦式直播卖房”“法官直播带货1小时卖1个亿”次第登上微博热搜。不少网友指责直播法官“不务正业”,质疑称“法院变拍卖会像话吗”?(2019年12月13日中新网)

历来带着冷酷“滤镜”的法官出目前直播画面里,还以李佳琦式的口吻进行“推销”,难免叫人怀疑法律的权威何在。但须知,法律的权威从来不会由于法官“走下神坛”而消解,相反的,法官以接地气的方式出目前大众的视野里,还更能让人体会到法律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可以说,“直播带货”是法院与时俱进的一次成功实践。

从动机上说,法院“直播带货”意在实现执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直播拍卖”并未脱离司法拍卖的一般程序,而只是法官为解决所做出的模式创新。深圳宝安法院执行法官刘锐还说,直播也能为网友普及网络司法拍卖知识,详细宣讲整个网拍流程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一举两得。从结果上看,直播拍卖大大提高了资产的处置效率。例如,宁波市中院12日开展的司法网拍直播活动,就在一小时内成交额破亿。传统的司法拍卖只在当地报纸公示,或在法院诉讼资产网上短期公示,难免存在受众范围有限、拍卖平台单一等问题。而在互联网经济全面开花的当下,“直播拍卖”不啻极大地拓宽了受众覆盖面,法官金句频出也无疑给相关资产本身带来了噱头与眼球。

网络司法拍卖实则有据可依。早在2012年,宁波北仑区法院便开网络司法拍卖之先河。2016年5月,最高法正式颁布《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这使得司法拍卖真正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据中青网报道,截至2018年10月,全国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率超过九成,成交额达5030亿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各项司法实践都在逐步向互联网靠拢。中国庭审公开网早前设置庭审直播平台,对符合规定的庭审案件依法公开;淘宝的阿里拍卖平台也设了“法院拍卖”栏目;不久前在乌镇发布的《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还致力于探索互联网司法的更新路径。实际证明,一个个“互联网+司法”的举措落地让司法公开在各个步骤得以深化,未来还将进一步向便民利民的方向迈进。

此前“消防员李佳琦式解说消防知识”、“交警李佳琦式宣传交通安全”的走红业已说明,民众乐见公职人员以一种亲民的姿态融入我们的生活,这也恰恰是“互联网+”时代高效惠民的现实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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