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一位女性法律工作者娄秀君走出法庭就被对方当事人用榔头捶了。

许多人把娄秀君称为“女律师”,这有待商榷。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律师的基本要求。
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从事法律工作,不必定就可以称为律师。律师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而且有明文规定。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方面应遵守如下执业纪律:
(一)不得在明知委托人的动机和行为是非法的、不道德的或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依旧接受委托为其提供协助;
(二)不得无原则迁就委托人的个人利益,或者故意曲解法律以迎合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或者授意委托人规避法律,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回到本案,房产开发公司收了钱,却没有按期交房,而且还要买房者每月交房贷,这显然是“非法、不道德而且具有欺诈性”的不法行为,这已经是不正当要求,严重损害了其他公民(购房者)的合法利益。
也就是说,娄律师根本不应该为这类不良房产开发商做代理, 任何律师都不应该给它们做代理,由于给它们做代理已经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给不良开发商做代理的,不能称为律师,只能称为讼棍,不接受反驳。
有职业道德的律师,才能称为律师;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只能称为讼棍。不接受反驳。
娄秀君被捶了,律师界一片哗然,大量法律工作者一片哀嚎,但只要稍微用心就能发现,那些声援她的人,都不是真正的律师,大多是一些拥有律师资格证的讼棍。他们的言论经不起推敲,有些甚至把自己当作了法官,未审先叛,给当事人定了一个“锤杀”的罪名。这样的“律师”,纯属法盲。
许多法律工作者认为,“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法盲言论。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注意,不能抛开“合法”二字。
几乎每一个声援娄秀君的法律工作者都受到网友们口诛笔伐,许多网友甚至把矛头指向了律师这个群体。实则,律师这个行业不是错,错的是那些助纣为虐的讼棍。
砸向娄秀君的榔头,是在警示律界朋友们,不可沦落为不良资本家的帮凶。
历史上,有不少恶讼棍的故事,那些利用口舌之快曲解法律搬弄是非的恶讼棍们,大多遭受了报应。
周星驰在电影《审死官》里扮演的恶讼棍宋世杰常常玩弄法律条文赚取不义之财,但他遭受了最严厉的报应,连续死了十二个孩子,这也让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清稗类钞》里面记载,嘉庆年间,苏州有个姓杨的恶讼棍,他狡猾无比,只要钱给到位,他就能颠倒是非。
一天夜里,有个姓鲁的屠夫回家的时候意外撞见老婆跟人通奸,他一怒之下拿起杀猪刀捅过去。奸夫抓起他老婆的身子来挡,然后转身跳窗逃跑了。
鲁屠夫这一刀杀死了老婆,他不想偿命,于是带了许多银子去找杨讼棍想办法。杨讼棍看银子多,就教他一个办法:趁夜黑,在路边随意杀一人,冒充奸夫,跟老婆的尸体摆在床上,然后自己去衙门投案。
那时候的法律:捉奸拿双,杀死无罪。
鲁屠夫得到指点,于是到街上寻找目标。这时一个年轻人喝多了酒,醉醺醺走在街上。鲁屠夫一看四下无人,于是下了毒手…
第二天,鲁屠夫到衙门投案,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但大巧不巧,这个意外丧命的小伙子居然是杨讼棍的独子…
有些钱不能挣,挣了会遭报应,不信你看娄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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