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这三大关键点决定的(每位企业老总都应看一看)

法顾,两个问 三个点:

“目前要不要请常年法律顾问?”

“要请什么样的常年法律顾问?”

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这三大关键点决定的(每位企业老总都应看一看)

这个话题,不论是企业老总还是律师都想弄得清清楚楚,明清楚白,真真切切。

由于只有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企业老总才知道该不该请这个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才知道如何与企业展开合作。

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

第一,需求;企业对法律的需求。

企业对法律若没有需求,当然就不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了。

实则,企业从一出生开始就对法律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需求,只是需求量及需求点在不同阶段不尽一样而已。

企业出生阶段,关注的是股东关系,以出生为中心的企业成立事务。

企业初步阶段,关注更多的是业务,从法律事务角度而言,也就是以业务为中心的商业交易。

企业发展阶段,关注更多的就是合规与规范,以运营为中心的规范管理,包括商业合同关系、劳动关系、股东关系、知识产权、财税等等。

随着需求量增多,对聘请律师的需求性就高;需求点越迫切,聘请律师的渴望就越强烈。

例如:企业人员大量增加,而劳资冲突时有发生,就会产生期望,期望聘请律师能够协助处理,甚至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这时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需求性就高。

再例如:企业突然发生客户拖欠货款,在委托律师打官司追货款同时,发现合同交易漏洞百出,问题多多,隐患多多,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渴望就会强烈。

第二,产品;这个律师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与企业的法律需求是否Match。

不论是企业老总还是律师,经过上面的梳理应该都对法律需求有了基本的了解。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律师提供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能否与企业的法律需求相互匹配?

那么,传统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与企业需求之间的供应是如何的呢?

很简单,那就是:律师等,企业问,律师答;具体来说就是,企业有问题了,就找律师问一问或修一修;企业不问,律师就不用管了。

这根本就不存在匹配的问题,你跟我要什么,我给你什么;给你的东东是否适合,那再说。

这种做法,必然随着法律专业化服务市场的竞争,逐渐被淘汰出局,所以我们锞派法律的服务模式初心就是打破传统模式。

那么,企业目前需要匹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产品又是什么呢?

如罗胖子在跨年演讲时所说的“父爱服务”。

所谓“父爱服务”就是主动为企业提供其应该需要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指引其合规运营,规范管理。

这里最关键的地方是,企业应该需要什么样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这个的定义。

第三,信任;企业老总与律师之间拥有足够的合作信任关系。

企业有了需求,律师也有了匹配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产品,那么两者就会形成合作关系吗?

这可不必定!这里还缺少一个合作的基础,那就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

别忘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根本上而言,是企业委托律师处理一些文件修订审改,法律问题的咨询意见提议。

这一切,往往都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秘密信息,甚至是企业一些内部问题或麻烦,而都为律师顾问所掌握。

同样,律师顾问掌握并处理这些事,也不希望被委托人卷入一些违法违规的麻烦当中去。

更何况两者之间,是委托关系。

若没有信任,我们任何一个人不可能也不敢委托对方处理这些敏感的事,受托律师也会不愿意处理这些麻烦事。

那么,如何构建彼此的信任呢?

一句话:同道中人,常常沟通,朝同一方向走,最终就会一起合作。

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是这三大关键点决定的(每位企业老总都应看一看)

© 版权声明
THE END
如果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