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律师咨询合集(202205)

作为集团企业内部唯一的公司律师,每天都要收到各种各样的咨询问题,后来将会把一些具有普适性的问题及解答分享在这里,以期给大家的日常工作提供协助。


Q:国有公司党委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经理层决议的区别?

A: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应当包括有关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条款。

其中,党组织条款应当明确其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并且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应当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党委(党组)决议的作用: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董事会决议的作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经理层决议功能: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经理层的主要职权是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Q:“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指的是什么?

A:“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主要是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

参考文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发〔1997〕4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善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1号)正式提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概念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中办发〔2013〕5号)

《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


Q: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A: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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