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妇翟欣欣被刑事立案得益于手机笔记本数据恢复和律师的能力
文/肥猪满圈

翟欣欣逼死苏享茂案,让人们对本就不太抱有希望的婚姻更加恐惧。尤其是有钱人,不论男女,有钱人的婚姻都是一个超级重大的事儿。婚结的好,家庭事业蒸蒸日上,婚结的不好,那就有可能人去楼空人财两空 家破人亡,苏享茂便是后者,高楼一跃而下,了此之一生。
翟欣欣非法侵占苏享茂财产的民事立案并且赢得官司,这得益于苏家请的律师张起淮先生。
张起淮律师真的很厉害,估计许多人说起张起淮,可能并不是很知道这位律师,但是一说马蓉出轨,王宝强的代理人便是张起淮律师。张起淮是资深律师,法学硕士,教授。北京蓝鹏律所的合伙人,主任,曾经代理过许多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因此说,律师很关键,甚至是超级重大的环节。
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其收集并且固定证据都是最重大环节。因此说在案件初期,张起淮就曾带着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一起前往厦门某著名的电子数据鉴定机构,对苏享茂留下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做了全面的数据恢复,而且下载证据并做了司法鉴定,由于做了司法鉴定才能成为合法证据。这才为苏享茂之死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我前几天在谈到苏享茂临死前曾经发出过信息,是给他姐姐发的,意思是我手机解锁了。
解锁啥意思?解锁就是我的手机里有许多证据,只有解锁后,你们才能拿到那些证据。说白了,这就跟报仇密码似的,临死前,留下报仇的密码证据和筹码。
正是由于这些证据,足够充分证明苏享茂先生生前的大部分钱财都是被翟欣欣用非法手段哄骗甚至是诈骗去的。因此在苏享茂家属对阵翟欣欣的民事案件中,苏享茂家属才能胜诉,翟欣欣败诉。
而翟欣欣的民事诉讼的败诉,也加快了对翟欣欣追究其刑事犯罪的步伐。民事诉讼你败了,证明你的确 是用不合法的手段非法获取苏享茂的钱财,那么下一步,就是刑事诉讼了。
古人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目前钱还了,但是人命可能你虽不用偿,但是你得踩缝纫机去。
根据现有新闻可知,翟欣欣立案的日期是520那天,是海检对翟欣欣批准逮捕,海警对翟欣欣执行逮捕并且立案侦查。
之前苏享茂家属报案后,相关单位经过复议、复核等程序,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是随后苏享茂家人向检方提出侦查监督,直到2023年520立案,逍遥法外近6年的翟欣欣终于里面喝棒子面粥去了。
这里有一个词儿,叫【婚姻关系中不健康的一面】,实则翟欣欣就是。而且其为惯犯,不是第一次,她在前几次婚姻中离婚,也是敲诈对方一笔。我也希望前几位当事人勇敢地站出来,痛斥控诉这个无耻之毒妇。
翟欣欣案,网上有人称其为【第一毒妇】。总之翟欣欣这样的反面教材,的确 让人们更加担心走进婚姻。
我看网上有人提出婚内敲诈不叫敲诈,说离婚谈条件要钱,不算敲诈,对此我不认同。我和你结婚,咱俩组成一个新家,你一分钱没花,所有的钱都是我花的。我的公司和我的钱都是婚前的,咱俩哪来的夫妻共同财产啊?所谓之夫妻共同财产,那是指咱俩结婚后,我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所产生的财产增加,那才叫婚后财产。而苏享茂和翟欣欣的婚姻,只存续了几十天,而这几十天是,苏享茂不是在给翟欣欣钱,就是在给翟欣欣钱的路上。
有一个问题很关键,那就是翟欣欣不断地从婚姻经历中获得巨额利益,这个很难不让人不联想到,是不是团伙作案啊?还是有什么强劲背景,或者是高人指点高人活动啊?
我是男的,如果我有钱,我也愿意为心爱的女人花钱,这个不是问题。她爱我我也爱她,我愿意给她花钱,别人管不着。因此说,某个男人,为心爱的女人砸钱不是问题,但是如果某个女人连续几次都以结婚离婚为目的,获得巨额钱财,那就很有问题了。而翟欣欣便是如此,她在几次婚姻中获得巨额利润,大家脑补,她是个什么玩意儿吧。
翟欣欣这事儿啊,这个毒妇,以一己之力,败坏国之婚恋之风,罪莫大焉!
就到这儿,感谢大家!
肥猪满圈老李
13062023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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