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 20 至 99 张
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 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 光室、消毒供应室。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 0.7 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 3 名医师、5 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 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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