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沪两地医疗机构共同构成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基础上,9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在东北区域、华东区域、中南区域、西南区域和西北区域,设置五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经研究,国家卫健委决定分别在东北区域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华东区域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中南区域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西南区域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联合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在西北区域以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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