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关于刘某(男,21岁,网名“胖猫”)
在重庆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警方经调查后认定,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
通报称,谭某和“胖猫”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并在必定范围公开双方恋爱关系。
经济上互有往来,共同攒钱谋划未来生活,双方存在真实恋爱关系。
谭某未实施虚构实际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5月11日,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令人感慨万千。胖猫事件让人惋惜,他因恋爱脑赔上生命。
谭某虽未被法律制裁却也背负诸多。此事告诫我们要理智对待感情,爱人先爱己,珍视生命。
也应看到事件中各方的无奈与痛苦,谭某名誉受损,胖猫父母陷入绝望。
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对待感情需真诚,切不可走极端。
无论如何,愿逝者安息,也希望大家都能更理性地面对生活中的种种。
但文中一些网友的评论稍显冷漠与片面,我们应避免轻易对他人下结论,多一些理解与包容。
“胖猫跳河”事件警方不予立案。2024年5月19日,胖猫的姐姐刘佳玲发文称,收到了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通知书显示,针对刘杰(胖猫)被诈骗案,经过审定没有犯罪实际,所以不予立案。
有网友认为,谭竹的所作所为属于诈骗,她把胖猫当成提款机,根本不是真心恋爱。
也有网友认为警方的回应很正常,由于刘杰属于自愿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不能认定谭竹是诈骗。
对于这个结果,一些网友表明无法接受,他们觉得谭竹和胖猫在一起就是为了钱,把胖猫当成提款机。
根本就不是真心恋爱。但也有网友觉得,警方这个回应很正常,毕竟刘杰属于自愿赠与,跳河之前转的最后一笔账,都还特地标记自愿赠与。
网友热议:
谭某和胖猫在经济方面是相互有往来的,且差额较小,并非如网上所传是胖猫单方面付出,公安部门的调查很详细。
有人觉得胖猫不值得被同情,毕竟是自愿赠予,这能怪谁呢,谭竹又哪里算得上欺骗,只是苦了他的姐姐罢了。
还有网友直接表明,别蹭热度了,自己去赚钱吧!
这才是通告嘛,有数据有依据,合情合法合规。重庆警方。
这是我见过的最长最详细警情通报,警方辛苦,胖猫安息。
这是我见过最长的通报了就冲字多,够详细。
给重庆公安点赞,调查细致,还原事情真相。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这样的很好。
小编想说:
对“胖猫跳河”事件的结果感触颇深。
警方不予立案虽引发争议,但也表明需依据实际判断。
网友们观点不一,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令人深思感情与法律的边界,也提醒我们看待事情应全面客观,尊重实际与法律的裁决。
这是我见过的最长最详细警情通报,警方辛苦,胖猫安息。
对此你有什么见解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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