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阶段
–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宪法起草工作。
– 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到达杭州,着手起草宪法草案初稿。
起草与讨论阶段
–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1954年3月,宪法起草小组完成了宪法草案初稿,随后中央政治局对草案初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
–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全国有1.5亿多人参与了讨论,提出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意见。
审议与通过阶段
–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对宪法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 1954年9月20日,出席会议的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
这部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如内容涉嫌侵权,请在本页底部进入<联系我们>进行举报投诉!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