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意外离世,律师教你如何简便、全面查询已故亲人的全部财产

最近,有两个新闻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又无可奈何。

一个是邯郸两个残疾老人的儿子意外去世,为查找儿子的银行存款,只能是挨家银行的查。由于网络曝光后引起当地重点关注,开启绿色通道,最后查询结果儿子银行存存款余额3元。

另一个是说亲人离世后,银行从未主动打电话告知家属,而如果离世亲人有贷款没还,那家属是逃不掉的。

亲人意外离世,律师教你如何简便、全面查询已故亲人的全部财产

这两个新闻,都是说亲人意外离世后,离世亲人的银行存款,家属要么不知道有没有,要么是知道有存款但不知道在哪家银行。

这不仅是新闻,实则也是我们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都可能遇到的问题,所以,如果自己要是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依据现有技术和能力,这应该不是问题的。而且现有法律规定,不但能查所有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余额、理财,股票、房产等离世亲人的全部财产。

亲人意外离世,律师教你如何简便、全面查询已故亲人的全部财产

但上面这两个新闻发生后,许多人在谈论解决办法时,大多停留在理论上,也就是现有技术是没问题的,至于如何实现却没人涉及。

亲人意外离世,律师教你如何简便、全面查询已故亲人的全部财产

下面,就以现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告知大家该如何全面查询离世亲人的全部财产。

1、不论所有继承人之间有无争议,都得提起遗产继承的诉讼;

2、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后,在不清楚哪家银行、多少钱和银行账号的情况下,写明离世亲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提出对离世亲人财产的保全申请;

3、这种情况,只要提供离世亲人的财产线索,法院一般都会裁定准许财产保全;

4、准许财产保全后,向法院执行部门申请,以离世亲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利用网络查控方式查明离世亲人的全部财产。

亲人意外离世,律师教你如何简便、全面查询已故亲人的全部财产

关键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缘由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执行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裁定保全的财产或者保全数额范围内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人民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未查询到可供保全财产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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