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丰教育散记:教法律之民法概述

王信丰教育散记:教法律之民法概述

王信丰教育散记:教法律之民法概述

第1课时:民法概述

部编版思政课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由于全新,也由于没有积累,更由于教材较为专业,不好教、不好学,特别困难之处在于以案说法和编制练习题。从目前开始,刻苦钻研,第一从超越教材结构开始,以教学实际为基础,重新确定课时教学内容。

王信丰教育散记:教法律之民法概述

问题导学、自主思考、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第一课时确定为民法概述,主要研究民法内涵及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1.民法很重大。民法是私法,调节规范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婚姻家庭等生活内容。民法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2020年5月28日,成为法典。

2.民法的内涵。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如何理解平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并不都是平等的,列如政府对自然人依法行政罚款、行政拘留,自然人与特别法人政府之间就是不平等的。只有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的人身与财产关系才是民法调整的范围。列如,市场交易、自由结婚等。

3.认识几种“人”。民法关系中的“人”,涉及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权利(义务)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出生始、死亡终。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注册始、注销终。非法人组织须依法登记,可参与民事活动。自然人与法人均可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不可以。

4.权利、义务、责任、能力。权利、义务、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是为或不为、要或不要的自由。义务是该为或不该为、该要或不该要的约束。责任是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权利能力,同时包括义务能力,是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行为能力是参与民事活动的能力,根据年龄和智力确定不同类型。

5.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人与人之间因物质利益、精神利益、行为利益、身份利益而产生平等与自愿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必定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不同平等主体之间的资格与能力是有差异的。民事法律关系都要以客体作为载体与对象的。张三对房屋有所有权,房屋就是所有权的物质载体;张三向李四借300元钱,债权和债务的客体就是借与还的行为,而不是300元钱,300元钱是所有权的客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是知识,而不是知识的物质载体,智力成果是其客体。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人对物产生利益的竞争而产生的。如何处理利益的竞争关系?民法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与调节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对等、对应、对立、统一,不应该简单理解为相等。

6.法治与德治。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民法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法治促进道德,道德滋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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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炼、宏观把握

本课教学难点应该是如何理解平等主体之平等?如何辨识民事法律关系?如何判定民法关系客体?如何确定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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