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猫深巷心如荒岛 - 宋马

5天前

由于工作性质,经历过一次市局督办的刑事案件,律师这个职业怎么说呢,还是看关系,我们属于因工受伤,公司法务帮我们打官司的,但是对方也有很强硬的关系,当时人人都知道他换住所的时候街道派出所也没有去抓捕,还是市局跨区到之前居住的小区去查看是否在家,第一次当地派出所送到检察院的资料被以证据不足,不予诉讼为由给退回来了,后来经打听,说了对方花了不少代价,找了不少关系到检察院。后来毕竟是因公受伤,所以我们老板也花了些代价,这事必须要有说法,不撤诉,对方才没办法,全部去自首的,性质恶劣的寻衅滋事,十几个人带着砍刀,木棒,棒球棍来打我们,正常3到7年有期徒刑,而且这群人都是有前科,多多少少要判实刑了吧,然后主犯3月份自首,年前就出来了,其他人之前就取侯保审出来了。

这个案件怎么说了,督办了一年,前前后后自己也受累不少,医院也进了,好了后来大约一个月后才去验伤,我是啥事没有,当时打我的时候,木质棒球棍都打断了,另外一个是轻微伤,还有两个人带了砍刀,带着刀鞘来打的,对方有两个律师,一直在诱导我们签写谅解书,连法官都说验伤没什么,一人赔偿3.5万算比较高的了,正常没多少,还一直在怪我们公司的法务干涉太多,由于之前找我们签谅解书的时候我们就跟公司法务沟通过,法务告知我们不要管,由他来全权负责。通过这事,反正还是能看清许多事吧,世态炎凉,这社会有钱有权的关系就是比普通老百姓有许多优势,律师的关系也是相当重大的,实则法律条条框框就那么多,主要也是看律师事务所或者是律师自身的关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