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在票据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是:
1、该单位、银行的公章(预留银行的印章是单位公章);
2、该单位、银行的财务章(预留银行的印章是财务专用章);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3、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在票据上可以采用以下三种签章的方式: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1、签名的方式,一般是个人可采用的方式; 2、盖章,这是法人、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可采用的方式; 3、签名加盖章,可以加强安全性,也是法人、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对采用的方式。 银行结算凭证,是收付款双方及银行办理银行转账结算的书面凭证。
财经法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结算凭证上应按规定签署单位公章、财务章或经办人签字,确保凭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