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世界上第一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价值;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材料.
①巩固了两河流域的中央集权制,推动了经济发展。
②为后世研究两河流域及整个东方社会提供了原始材料。
③在古代东方法制发展史上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是世界上第一部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价值;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材料.
①巩固了两河流域的中央集权制,推动了经济发展。
②为后世研究两河流域及整个东方社会提供了原始材料。
③在古代东方法制发展史上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沙漠生存的圣诫。
《汉谟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约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大约在公元前1776年 颁布的法律汇编,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汉谟拉比王站在太阳和正义之神沙马什面前接受象征王权的权标的浮雕,以象征君权神授,王权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写的法典铭文,共3500行、282条,现存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语言丰富,词藻华丽,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是一篇对国王的赞美诗。正文包括282条法律,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汉谟拉比法典由序言、条文(273条)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序言部分,汉谟拉比列举和颂扬了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称是"巴比伦的太阳",宣扬"君权神授"等思想,并阐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发扬正义于世""为人民造福"。
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民事、刑事、诉讼等领域,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它典型地体现了古东方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特点。
结尾部分除继续对汉谟拉比歌功颂德外,还强调法典原则的不可改变性。
法典基本内容:
(1)、社会结构
体现了早期奴隶制社会的特点。巴比伦人分为三级:
① 、自由民上层(阿维鲁穆),享有完全的权利;
②、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穆什钦努),法律地位较阿维鲁穆低,但也享有许多特权;
③ 奴隶(包括:王室奴隶、自由民所属奴隶、公民私人奴隶);
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谟拉比当政时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维护财产私有制,全面调整自由民之间的关系,巩固现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确切时间不清,大致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拟,完成于巴比伦尼亚统一之后。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尾三部分。序言充满神化、美化汉谟拉比的言辞。正文包括282条法律,涉及现代意义上的诉讼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内容,意在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和社会、婚姻关系。自由民之间分为有权者阿维鲁和半有权者穆什根努两个等级,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权;后者原意可能是"礼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的掠夺,以免动摇兵源和税源。
(2)、国有与有限度的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约为基础的买卖婚姻制度;实行家内继承制度
(4)、巴比伦王国债的主要形式是契约
此外还有侵权行为之债。契约有买卖、借贷、租赁、承揽、寄存、合伙、雇佣等。为了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经济秩序,法典对高利贷作了限制。
(5)、法典规定的刑罚手段极为残酷
(6)、一些法律条例
倘自由民宣誓揭发自由民之罪,控其杀人而不能证实,揭发者应处死;
自由民在诉讼案件中提供罪证,而所诉无从证实,倘案关生命问题,应该处死;
倘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后又更改,则应揭发其罪行,并撤消法官席位,终身不再录用。
(7)、两个原则
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同态复仇)和"让买方小心提防"。猛一看来这两个原则都很原始,在规定对确定的伤害行为进行赔偿时("倘人毁他人之目,则毁其目";"倘人断他人之骨,则断其骨"),法典从不思考最初的伤害是否纯属意外,而是残酷无情地坚持让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不那么残酷无情,但看上去不像是法律。为什么国家应在一部法典里宣布卖方行诈不会受到惩处呢?由于美索不达米亚人颁布法律主要是为了制止争斗,他们以为这决非毫无理由-一个总想采取暴力手段的人,如果记住不论他怎样加害于人,都会受到法律同样的处罚,那么他也许会不再施暴。至于"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同样也是为了制止争斗,由于买方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如果他去取闹,马上就会受到惩罚。正是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社会,成为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中统治最严密的国家。
评价:
一、 进步性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东方法从习惯法阶段进入成文法阶段的体现。它独立于宗教之外,以强制性规范确立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秩序,有效调整古东方早期奴隶制国家的社会关系。其法律特征之鲜明、条文规定之缜密、文字表述之准确,都是人类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拟的。
二、 局限性
三、 《汉谟拉比法典》体现了刑法的残忍与严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同现代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内容"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看似表达出了该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通过其内容可以发现该法典是实则是在保护皇权贵族和奴隶主本身。其内容中:"若贵族使平民及奴隶的眼睛受损可以免于赔款,无需赔偿;平民之间使对方眼睛受损则需要让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样的损伤;平民使得奴隶的眼睛受损只需要赔付一半的费用;奴隶将贵族的眼睛损坏则要在耳内灌油灌铅。"--种种不公平的条款实则反映了当时的阶级歧视、奴隶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意义和影响:
折叠《汉谟拉比法典》较为完整地继承了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华,使其发展到完善地步。它公开确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并对各种法律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东地区的古巴比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劲的标志之一,它消除了原来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国法令统一起来。古巴比伦王国时灌溉系统进一步发展,改善了扬水工具。耕犁有所改善,附设有播种漏斗。青铜工具普遍使用,手工业生产提高。制砖、缝纫、宝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筑工等,可见手工业的分工已经相当细。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国内外的商业贸易也有了发展。
巴比伦、西帕尔等城都是重大的商业中心,王室经济的商业代理人垄断着国内外的大宗贸易,经理国家税收,并进行高利贷活动和土地经营。此外还有许多奴隶主私人经营商业。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代东方文明的灿烂明珠,代表了古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其确立的一些原则,特别是有关债权、契约、侵权行为、家庭以及刑法等方面的一些原则:如关于盗窃他人财产必须受惩罚,损毁他人财产要进行赔偿的法律原则以及诬告和伪证反坐的刑罚原则,法官枉法重处的原则等,均对后世立法具有重大影响。《汉谟拉比法典》不仅被后起的古代西亚国家如赫梯、亚述、新巴比伦等国家继续适用,而且还通过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必定的影响,中世纪天主教教会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则便渊源于该法典。
当我们想到一个古老的国王时,正义和公平的观念可能不是第一想到的。我们现代人可能更倾向于想象反复无常、权力饥渴的暴君,他们随时准备突发奇想置某人于死地。但是,近四千年前统治了繁荣的巴比伦王国汉谟拉比国王则不同,他是一位开明的国王,协助保护弱者免受压迫,学者认为他为他的人民培养了一种正义的氛围。
这种信念是建立在一个世纪前才被发现的物体上的。作为古代世界最重大的文物之一,它已经在罗塞塔石旁赢得了一席之地。这座石柱上刻有汉谟拉比法典的铭文,它揭示了巴比伦的法律、文化和生活。
由法国考古学家文森特·谢尔于1901出土,拥有现存保存最完整、最全面的古代法律名录。今天,玄武岩纪念碑矗立在巴黎卢浮宫博物馆。它只有2.13米高——很明显,它最初是在古巴比伦的一座古城中建造的,是为了公开展示。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从其他巴比伦城市的遗址上发现的铭文和其他复制品的碎片中可以了解到更多。
顶部刻有汉谟拉比和正义之神沙玛什的画像。下面是阿卡德语的石柱,正面有16列文字,背面有28列文字。在序幕和尾声(其中汉谟拉比召唤众神,并讨论其正义的伟大)之间,列举了近300条法律。这些法律阐明了巴比伦人的正义感,这在某些方面出乎意料地超前于时代。
当谢尔发现这座石碑时,兴奋的学者们出版了大量关于它的书籍和评论,并将其命名为“汉谟拉比法典”。历史学家们继续讨论这一法典的意义和至今挥之不去的谜团。它为法律史、社会正义甚至圣经提供了非凡的见解。
检查汉谟拉比法典就像透过窗户看到古巴比伦,一个有城市中心的繁华农业帝国。这些法律建立了稳定,保持了社会的繁荣。一些历史学家声称,这部法典描绘了一个比欧洲中世纪早期更先进、更复杂的社会图景,中世纪早期始于公元500年左右。
其中约有100项法律涉及财产和商业问题,包括债务、利息和抵押品。例如,如果一座大坝破裂,随后的洪水摧毁了农作物,法律将其归咎于大坝所有者的疏忽,后者必须赔偿失去农作物的农民。由于巴比伦的经济部分依赖于金属货币,部分依赖于易货,法律也为控制高利贷滥用的贷款协议制定了必定的标准和限制。该法规定,以白银为基础的贷款最高可收取20%,以谷物为基础的贷款最高可收取33.3%。贷款人还必须在证人面前敲定合同,等待收获时间,然后要求偿还。更重大的是,该准则还涉及有担保贷款(由有价值的抵押品支持的贷款)的概念。土地和房屋形式的财产,甚至妻子和孩子,也可以作为抵押品。那些负债累累的人可以进入契约奴役来偿还债务。
另一套大约100条法律涉及家庭和问题,从婚姻和子女到继承、通奸和乱伦。婚姻一般是未婚夫和未婚妻父亲之间的一种商业安排。离婚是可以实现的。离婚一般要付必定的费用,有时还要求丈夫归还嫁妆。乱伦和妻子的通奸可被流放或死亡惩罚。法典将父亲视为户主。在孩子结婚之前,父亲有合法权利为自己或债务人使用孩子做劳动。父亲甚至可以选择卖掉他们的孩子。
这些最后的惩罚使我们涉及到刑法问题以及《汉谟拉比法典》中惩罚的性质。一些学者认为这是该法典最吸引人和最重大的方面。
以眼还眼:汉谟拉比刑法典
为了维持社会稳定,汉谟拉比国王对某些罪行实施了超级严厉的惩罚。其中包括截肢、死刑等。《法典》明确提到了28项可判死刑的罪行,包括抢劫、通奸和施展巫术。
惩罚往往取决于犯罪者的社会地位,当精英成员对地位较低的人犯下严重罪行时,可能被要求支付费用。反之,下层社会罪犯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你可能听说过古代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法律。有一段时间,人们认为这一思想,称为报应法,起源于摩西和希伯来法律。汉谟拉比法典的发现使人对此产生怀疑。法典不仅包括报应法,而且字面上规定了眼睛和牙齿的法律。如果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的眼睛挖出来,则会被判处眼睛被挖出来,牙齿和骨头也一样。虽然这对我们的现代情感来说可能有点奇怪,但这完全是理性和公平的至少对汉谟拉比来说是这样。
今天,我们继续研究汉谟拉比法典有许多缘由,但也许最重大的是,它揭示了报应法的历史。今天,当各国继续为这一政策的公平和道德问题而斗争时,《汉谟拉比法典》为辩论提供了一个背景。
汉谟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法律集合,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报复原则,对后世法治思想影响深远。
《汉谟拉比法典》是中东古巴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法律汇编,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具有系统的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序言讲述汉谟拉比颂扬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称巴比伦的太阳,宣扬君权神授的思想。正文有282条,内容包括诉讼程序、保护私有财产、租佃、债务、高利贷、和婚姻家庭、刑法等。结语部分强调汉谟拉比本人及其那个时代的神圣性和永恒性思想。法典是刻在黑色玄武岩柱,是古巴伦国王为了向神明显示自己功绩并巩固贵族地位。
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古巴伦王国奴隶制中央集权强劲的标志,消除各城邦的立法,将全国法令统一起来。作为世界现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继承两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神,采用法律的形式全面调整自由民之间的关系,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确定了私有制,并对各种法律关系做出全面的规定。
汉谟拉比法典的影响一:第一汉谟拉比法典是一部维护奴隶主国家统治秩序的一部法律,巩固和维护奴隶主的利益,保护财产的私有性,开篇序言就将汉谟拉比王权提高神明授予的高度,体现出王权的圣神不可侵犯。
汉谟拉比法典影响二:它的颁布说明西亚法律的时代进步和国家的成熟,这部法典对后世统治阶级影响巨大的,之后统治者效仿通过法律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乃至影响其他国家法律治国的开创先河,从汉谟拉比法典借鉴。
汉谟拉比法典影响三:对各种法律做出全面规定,特别是有关债权,契约、侵权行为、家庭及刑法方面的做出原则,对后世其他国家立法产生具有重大意义。尤其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是现代大多法律的起源。
汉谟拉比法典是人类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体现崇高的正义精神和伦理精神,其内容丰富,调整范围广泛,对后来各国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现代各国的法律都可以找到汉谟拉比法典的影子,许多法律都是起源这部法典。
应该是它的出现,就是人类文明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上了一个台阶,意味着起源于家教的道德,在规矩人们行为时,日渐式微,当人们需要把丑话说在前头的时候,就是利益冲突频繁出现的时候,由上至下的家教,被平等关系的法律取代,也是生产关系不在是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在农耕方式的状态下有了新的选择,涉及到财产和性,是需要法律的首要思考,而不是人伦秩序,应该是在普遍的商贸成为了现实,才有了立法的需要。所以它是人类进步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