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词为:“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根据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举行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誓词为:“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根据决定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举行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忠于祖国、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誓词内容包括忠诚于党、人民、宪法,履行职责,保守机密,维护国家利益等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