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提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大型企业或特殊行业还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 第二十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的规模和危险程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 第一条:明确规定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建设要求。
- 第四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指导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 第六十二
......《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