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济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因此500万元以上立案是有条件的要求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1、济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因此500万元以上立案是有条件的要求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
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金额问题涉及到诉讼的管辖范围。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标的额、案件性质以及管辖权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具体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其管辖范围大致如下:
- 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上级法院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标的额较大或者案件涉及到特别的法律问题等。
......案件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中级人民法院通常受理下列类型的案件:
标的额要求: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地方法院,通常管辖金额较大的案件。具体来说,如果案件涉及到金额较大的民事纠纷(如500万元以上),可能会被划分到中级法院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