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是依法审理案件是可以改判的。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实际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九条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实际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实际、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实际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实际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实际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判决、裁定实际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实际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实际依法裁判;实际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中院询问后可能会改判,但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依据来决定。
中级法院询问后会改判吗,这个问题问的有点不够具体。中级法院在开庭时进行询问属于法庭调查,通过调查得出的法律实际,可以做出改判也可以不作出改判。由于法院判决的前提是以实际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新的证据实际,就不必要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