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能反告原告的,不过需要收集证据。(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际、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强制执行能反告原告的,不过需要收集证据。(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实际、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我不太清楚你的意思啊!
你如果说是被诉讼了,法院已经宣判了,如果你不服判决,觉得判决有问题,你可以再向人民法院去申请的,让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审判,根本就不需要去反告呀!由于只要你有理由,并且有证据证明,你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再去复议的。
反诉,但是不影响执行。
这个需要另案起诉。
被执行人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我国诉讼法并没有原告撤诉后被告还能否提起反诉的规定。反诉在实体上有独立的诉讼请求不可非议,在程序上不独立,反诉在程序上是依附在本诉的程序上的,反诉没有独立的诉讼程序。
被执行人在被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对相关的判决或者执行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原告,但是要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即便被执行人提起诉讼,也属于一个新的案件,并不影响已经生效的判决以及相关的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不能反告原告。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采取的强制手段。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队被执行人的人身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所以,法院的强制执行只是依据原告的申请而启动的执行程序,所以,被执行人在执行阶段是不允许反告原告的。
强制执行能反告原告。通过再次起诉可以成为原告。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是按照生效的可执行的法律文书执行,不存在在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反告申请人的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有异议,可以提出,但不是反告。如果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另有纠纷,应立案诉讼,但不是强制执行中的所谓反告,更不是反诉。
强制执行过程中,原告如果滥用执行权或违法行为,可以被反告,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