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意思了,这么说把目前执行死刑是不允许围观的,而且目前执行死刑都是在关押地进行,列如说看守所里面,目前死刑执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药物注射,一种是执行枪决,药物注射实则目前比较普遍,但是枪决实则还是保留有的,还有不少还在用枪决。
当然有许多人都看到过枪决现场,所以会认为枪决可以现场观看,这个认知并不准确,这个是看时期的,在八十年代以前判死刑,基本上都是可以观看枪决现场,八十年代后来判死刑,只有几个特殊阶段可以看,其他时间基本上不允许看,什么样的特殊时期呢,那就是严打时期。
1983年进行第一次严打,有许多罪大恶极的人被执行枪决,那个时候实则执行的时候都是在野外进行,而且是可以让群众围观的,目的就是通过枪决来震慑一些违法犯罪的人,那个时候的执法现场是远离人群密集的居住区,远离一些旅游景点,但是需要的是交通方便的偏僻地方进行。
全国第二次严打是在九五九六年,这个时期是进行了第二次严打,也是把不少违法犯罪的人清扫了一遍,这个时候的执行枪决也是可以围观的,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刑场,是专门用于处决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的地方,大多数地方比较偏僻,不可以有水,视野要开阔,不能有太多茂密植被,基本上都是选择在距离坟场不远的地方进行,可以去现场观看。
第三次严打是2001年,这次严打把社会治安基本定了下来,基本上解决了一些严重的有组织的违法犯罪的群体,2001年之后一些车匪路霸减少,黑社会性质组织绝大多数销声匿迹,当然是被打掉了还是换衣服了,这个就不说了,当时刚刚在1997年引进药物注射死刑,不过还不算普遍,所以基本上还是使用枪决的方式。
跟95和96年的执行现场差不多,基本上的条件选择都是,远离有水的地方,视野开阔没有多少茂密的植被,还有就是远离住宅区和人口密集的区域,尽量离坟地近一些,这样处理尸体比较方便,同时还是允许民众观看执行死刑的过程,目的就是为了震慑那些不法分子。
除了严打期间,基本上其他时候都是不允许看死刑执行的,一般执行都是四个人对一个犯人 两人压着犯人双肩,让犯人跪着,还有两个枪手,一个主枪手一个副枪手,现场有大量的民警和武警维持现场秩序执行完枪决法医检查是否死亡,不死就要补枪到死亡为止,然后就处理尸体,在近二十多年是要火化,在之前就是直接埋了,目前执行死刑都是在关押犯人的地方,已经基本上没有专门在野外的刑场了。
注射死刑除外,目前执行死刑分为两种地方,一种是中级人民法院的固定刑场,四周有围墙,这刑场离火葬场不远,方便火化。另一种是临时刑场,临时刑场基本上都在县份上,如果因案情的特殊性,有的要在案发地的乡镇去执行,不过这种概率很小。因需要在县里执行的,在接到死刑执行命令之日起七日内由当地法院派人进行刑场选址,一般就是远离城镇村寨的河滩,公路边的比较安全的空旷地带,但枪击方向必定是土山或河砂或邻水,目的就是防止子弹穿透后跳弹伤及旁人。在执行之日警察提前半小时对刑场进行500至1000米的交通管制,禁止任何人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域,执行完毕后一般都由在押人员去完成就地深埋任务。家属需要收尸的,写好保证后允许收尸。
死刑犯执行枪决,一般都选在什么地方执行?
目前执行枪决的刑场除了超级偏僻的地区。
基本都是固定的刑场了。
没有特意在找个偏僻的角落枪毙人的了。
可能是由于目前土地太贵了。
随意找个地方,怕后来开发成楼盘了。
到时候谁缘由这块地方附近杀过人。买不上价格了。容易惹纠纷。
谁也不喜爱这样事去法院,麻烦。
刑场基本上就是一个高墙小院子。
平时就是办公地点。
然后里面有几间专门用做枪决的房间。
里面是木地板还有许多沙袋。这样子弹不会反弹,防止误伤。
而且目前枪决也少了。
都是注射了,所以刑场要么离看守所不远,要么离殡仪馆不远。
注射死刑就不用那么多麻烦了。
许多都是在看守所里操作,也有专门的地方。
这个不必定,根据地方不同,要求也不一样。
枪决虽然目前少了,但是和注射还是一半一半。毕竟注射价格更高。
不管是注射还是枪决
都会提前1-2日通知犯人。
让犯人有时间交代后事。
目前比较人性化了,要是以前,到了执行那天早上。
天都没亮就悄悄跑进号子直接架出去。大多数吓得大小便失禁。
目前犯人有个一两天的缓冲期,能有点准备。
对了,还有最后一餐。
一般都是一早上先验明正身,犯人签字。
这最后一餐也不是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
一般都是工作人员吃啥,就给你带啥。
而且,马上要去死了,哪有还有食欲。。。
所以准备活动完事后来
就该走走后一步了。
做行车,然后去执行了。
如果是注射的话,刑车一停就会有法医开始准备执行过程。
如果是枪决的话。
直接开到刑场,到了后来,就直接去枪毙了。
基本到这里,就彻底完事了。
后期收尸什么的,就不在这里讲了。
忘了说注射死刑了。
目前一般注射的都是2针。
第一针是镇静剂。让人直接睡过去。
第二针大家也知道了,类似麻醉剂。不过功能更强。
直接让五脏六腑和大脑麻醉的没反应,直接衰竭。
最后的结果就是等于一个睡着了的人突然死亡。
正常来说应该是没啥痛苦的。
但具体只有被执行者才知道。
恩。。。死人才知道。
最近几年看到不少人想废除死刑
我觉得死刑必定不能废除。
必须要有这个利刃在天上悬着,让坏人们有顾忌。
要不然,就彻底乱套了。
人活一世哪怕恶人也应该敢做敢当,怕被崩脑袋那就别去犯罪。
既然能藐视别人生命,那也请拿出自己的生命。
最最最最后。
也提醒一句。不要犯罪!!
还有遇到什么生气的事,也要忍住。
给大家个口诀,不想注射不想注射!!
一般念会,大脑就降温了。
基本就不会因愤怒而失去理智了。
死刑犯公开宣判然后执行大约是在2002年以前,2002年后来,基本上没有公开宣判和处决死刑犯了。目前大多数死刑犯执行死刑都是注射死的,由案犯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特殊情况:如犯案前级别比较高或涉黑涉恶贩毒等影响力特别大的除外),刑场由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少部分还有公开枪决的,刑场由当地法院负责选择。
死刑犯的枪决一般在监狱内的专门枪决场地或指定的执行地点进行。
我没见过一次,我认为应该选择在偏僻的地方,很人有人走的地方或者不太引人注意的地方!
如小树林,废弃的厂房,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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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比起以前,缺少了一大热闹,就是公判大会。什么时候改变的,记不太清了,大约在严打的八十年代后期,撤销了公判大会,不知道为什么。
老夫整个青少年时代,每年要参与公判大会两次,分别在春秋天。整队进入会场,工农商也排队入会,只是他们稀里哗啦的,我们早已席地而坐,看不清他们。
进入要两三个小时,宣判很快,大约一个小时内。散会从广场后边直接进入田野,速度就快了。
老夫一生见过枪毙罪犯有十几或二三十次。那时候没啥热闹景,枪毙人便是大众最兴高采烈的日子。枪毙别人,大家快乐,这是为什么呢?老夫年过40,才弄清楚这个原理。
我儿童时候,认为人死都是杀死的。坏人被好人杀死,好人被坏人杀死。杀人前,必定要高呼口号,或者打倒什么,或者什么万岁。这才是正规杀人。
长话短说。我说见过枪毙罪犯见过几十次,实则只见到死人,并没见到枪毙一瞬间。人太多,挤不上。
我见到的死人,有一次印象深刻。子弹从后脑进去,从前额出来,只有一个小洞,流了手指长一点血。我们小孩打闹,额头破一点皮,流血满脸,个个吓得要命。为什么脑袋穿个洞,只流一点血,我到目前也不清楚。
我见过最可骇的一次尸体,是整个脑袋打飞半个,从眼以上打飞了。整个枣庄城都讨论这事。最后的结论是:先把子弹在墙砖上蹭几下,上膛,子弹入肉爆炸,脑盖揭飞了。这事我信了。直到五十多,读一夲枪弹学的杂志,才知这是国际遣责的子弹,名爆姆弹。这种子弹不准战场使用。缘由是这种子弹击中人必死,而且死得很惨。打中腹部任何部位,能把人撕两半。打四肢,立即掉下耒,不及抢救人就死掉。
近前看枪毙人,只有一次,真过瘾。但也很失望。原来,枪毙人根本不要神枪手什么,枪对准后脑,轻轻碰一下,罪犯低头,一瞬,枪响了,罪犯应声倒地。就这么简单。执行人背枪而走。公安上前解绳,拿走。法医验尸,拍照,然后走人。一切都很快。为什么要拿走绳?一位武装部的军人曾告知我,卖牛不卖缰。杀人取走绳,这是行业规矩,为了不断买卖。
以前我们县城执行枪决,一般有三个地方,城北的乱坟岗,南关的废砖窑,还有城西的垃圾处理场围墙外。所以,每年国庆公审大会时,群众都会事先到这三个地方占位置围观,也算是一种“赌”,赌会开完后,罪犯会拉到自己事先占好的场地里执行,那时候,围观枪毙人,也是一件最热闹,最刺激的事。
官方事先不会公布刑场在哪儿的,会开完后,街上人山人海,刑车慢慢的开过四条主要街道,让城里的人都看看死刑犯的模样,他们的样子使我想起一个词儿——青,灰青色的头皮,青白的脸,青色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会只想到“青”,反正,那是超级肃杀的色彩,没有一点儿的生命的气息,远远看见车上高高的站在车头插了亡命牌的人,觉得那是一具具尸体,他们面无表情,面色如死灰。
我们县城枪决人最多的是那个废弃的砖窑,我们在那里看见过几次枪决犯人的场面。我那时候天真的想,犯人跪着的对面那个土坡里,必定有许多子弹头,是不是挖出来能卖钱呢?每一颗子弹头,都穿越过一个罪犯的头颅,穿越他整个的青春和生命。从人变成尸体是那样的短暂,像眨次眼睛那样短,像一个闪念那么短。
也许有时候,一个人,变成一个死刑犯往往就由于一个闪念吧。
后来,这些个刑场都被开发商给开发了,过年回去的时候,砖窑那地方是一个小区的中心公园,有假山和水池,我坐在长椅上感觉恍如隔世。
本人八十年代看过,二个小土包直线距离不超过三十米。在昌图县一个叫二高地的地方。枪决了七个。
目前是注射死亡,在看守所
我们那儿83年严打前一般在哪儿作的案就押那个村执行。83年后来聚焦开宣判大会,在县城外河滩上执行了。就有一次把影响较大的强奸犯押作案地执行了。后来都押市里由中级法院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