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在修订的《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中,明确了正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新的比例设置。其中高中为3:30:50:17;初中为高中为2:20:50:28;小学和幼儿园统一为1:10:50:39。从这个比例结构上来看,中级岗位的比例有较大的提高。几个类型的教师都达到了50,这样一个结构对于青年教师的发展,应该说是比例有利的。以初中为例,100个教师中可以有2个正高级教师、20个高级教师,50个中级教师,28个初级教师。这个比例对于初中教师工作20年以上,还不能聘任中级岗位的问题会有很大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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