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原文应该不是区分公罪私罪,所谓公罪是因公务适当而犯罪,私罪是官员为谋取私利犯罪。
官当不是刑罚,是刑罚的执行方式,这种区分并不是刑罚意义上的区分,但是唐代从处理犯罪的意义上进行了区分,我觉得你应该从这个角度上理解。制度的确定是一个很严格的概念,并非说有这个说法就有了这个制度,好比儒家化从汉代就开始了,但是儒家化的制度却不能说从汉代开始。
那个原文应该不是区分公罪私罪,所谓公罪是因公务适当而犯罪,私罪是官员为谋取私利犯罪。
官当不是刑罚,是刑罚的执行方式,这种区分并不是刑罚意义上的区分,但是唐代从处理犯罪的意义上进行了区分,我觉得你应该从这个角度上理解。制度的确定是一个很严格的概念,并非说有这个说法就有了这个制度,好比儒家化从汉代就开始了,但是儒家化的制度却不能说从汉代开始。
公罪与私罪的区分始于汉朝,尤其在《汉书》及后来的《刑法志》中逐渐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