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理与法律事务有什么不同? - 宋马

司法助理与法律事务有什么不同?

司法助理员是基层政权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人民公社(镇)、街道办事处设专职司法助理员。在人民公社(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区)司法局(科)的领导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  

一、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二、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三、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四、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缘由、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  

五、了解并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