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等部分组成。
1、份号
份号是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
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1、主题——公文主旨的写作与表述要领;
2、材料——公文的材料及特点,围绕公文主旨选材和使用材料的方法;
3、结构——公文的结构特征, 公文结构的基本模式及写作要求;
4、语言——公文语言的使用原则及要求;
5、表达方式——公文的主要表达方法。
公文的构成要素包括标题、发件人、正文、附件及签名等。
总概地说,公文的构成要素:(1).眉首部分;(2).主体部分;(3).版记部分
具体地说公文构成要素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