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第三胎上户口须要什么手续? - 宋马

河南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第三胎上户口须要什么手续?

河南省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5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最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解释说明。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南人三种情况下一对夫妻可生育第三个孩子,最多可以休190天产假,婚假最多可休28天。

  三种情况下一对夫妻可生育第三个孩子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是不是一对夫妻就不能再生第三胎了?并不是这样的,《条例》中提出,家中已经有两个孩子,但符合三种情况中的一种,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1、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3、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条例》出台后,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之一需要再生育的夫妻,需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包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批准后发给生育证。

  违规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 需缴纳人均年收入三倍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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