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年3月21日(农历二月初十),法国《拿破仑法典》颁布。法典内容《法国民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通过。法典除总则外,分为3编,共2281条。第一编是人法,包含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实际上是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定。第二编是物法,包含关于各种财产和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的规定,实际上是关于在静态中的民事权利客体的规定。第三编称为“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编。内容颇为庞杂:第一规定了继承、赠与、遗嘱和夫妻财产制;其次规定了债法,附以质权和抵押权法;最后还规定了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实际上,该编是关于民事权利客体从一个权利主体转移于另一个权利主体的各种可能性的规定。




拿破仑法典》又称为《法国民法典》,它是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典。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于1804年公布施行。经过多次修订,现仍在法国施行。
它最初定名为《法国民法典》 ,1807年改称为《拿破仑法典》 ,1816年又改称为《民法典》,1852年再度改称为《拿破仑法典》,但从1870年后来,按照政府的习惯称谓,这部法典一般都仅被称为“民法典”。时至今日,《拿破仑法典》一般被用来指这部法典的早期版本,借以与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现行版本相区别。
拿破仑法典颁布时间1804年3月21日。
拿破仑法典
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民法法典
《拿破仑法典》 ,又称《法国民法典》或《民法典》。《拿破仑法典》总共分为三大部分,2281条法律条文。第一部分是人法,其中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
《拿破仑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是在1804年颁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