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一点说也叫忍辱负重。明明知道自己背负着巨大压力和罪名也要去做,正所谓救人一命 胜造七级浮屠一词的由来。我想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的例子也不乏少数,只要能拯救许多人的生命也没思考那么多,就义不容辞挺身而出。以上均为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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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点说也叫忍辱负重。明明知道自己背负着巨大压力和罪名也要去做,正所谓救人一命 胜造七级浮屠一词的由来。我想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的例子也不乏少数,只要能拯救许多人的生命也没思考那么多,就义不容辞挺身而出。以上均为个人观点。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做辛德勒的名单,辛德勒是一个德国商人,他救下了1100名犹太人的生命,当时正好是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最激烈的时候,他这个时候如果选择救人就是犯法的事情,救这1100个人的性命无疑是火中取栗,是绝对的违法犯罪,他明知道这是包庇罪犯,得到的结果很可能是全家都都遭到屠杀,并且他会失去他的商人的地位,他会失去优厚的生活,但是他做到了,营救了这1100个人的姓名,他死后许多犹太人的后代来纪念他,那我觉得这个问题就可以很好的解释,你的问题。
最近徐峥出了一部电影,叫做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的口碑超级的好,里面的情节就是说的私自做药可以救人的性命,但这是违法的,那么是做还是不做?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我想可以表明,选择做的人要比不做的人要大许多,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意思是为死去的人造塔,毕竟不如“救人一命”的功德更大,更有意义,故俗语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损人不利己是恶性竞争,损人利己是正常竞争,损己利人是基督教认为的圣人做的事,利人利己是最理想的情况。这问题=问会不会牺牲自己的小利救其他人的大利?=问是否善良。我如果自己说我善良,会不会显得伪善?我只能尽量不做恶事,尽量不损人不利己,尽量不损人极大利己极少。我过去可能由于背负了太重的道德观,才混得这么惨,我一直在反省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题主应该是对伦理学有了些思考。我曾经看过哈佛的一节公开课(具体名字忘了),是一位教授向所有学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目前有一辆高速疾驰但刹车失灵的火车,火车前方不远处的铁轨上躺着五个人,你站在铁轨边,有机会拯救他们,就是拉动道闸,让火车改变方向,但那边的铁轨上也躺着一个人。所以你选择拉动道闸,就能够做一次英雄拯救五条生命,同时你也成了杀人犯,由于你间接害死了一个无辜的人。你会怎么选择?
公开课上学生们进行了激烈的谈论,最终也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我觉得题主也可以借此思考一下,到底什么是伦理?有没有绝对的对错?这也是法律制订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这个问题好矛盾啊,救人的事是必定要做的,犯法的事情肯定是不能做的
一般人肯定回答是会去做的,我老实说是不知道,看当时的情况吧用人的本能来回答,由于你做了之后要面对法律的制裁,有这样的问题是不是还反应了这个社会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应该在救许多人的情况下怎么还会犯法呢。
如果这些人里有我的亲人我会义无反顾,由于最主要的能救自己亲人并且还能救其他人,我为啥不做。如果是些陌生人和我没关系,那我会慎重思考后果,思考如果我做了会给我的父母和家庭有啥影响,影响太大我就不会去做。这个是我的真实想法
很高兴看到这个问题,要救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还许多人。
当然,如果我能救许多人。要是只是我一个人犯法,而且我犯的法又不直接影响或损害别人,这个事情我当然愿意做,再说了,目前办案都讲究合法,合情,合理。这还有什么考略的呢?
我这个人怕复杂,当我所做的事能救许多人,但是犯法,那就做呗,犯法就犯法,我信任目前的共产党,犯了法也不会侮辱犯人,只要不受变态的侮辱,我觉得能救许多人是很有人生价值的,人活着有价值才有意义,才有意思。
世间任何法律都是以保护生命为前提,如果为了保护生命而违反法律,必须第一保护生命,沒有生命哪有法律,我们看到有的司机为了抢救垂危病人的生命,抢了红灯,这是有情可原谅的,由于生命高于一切。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我不是药神》的程勇,我再看完了这部电影的时候我也在想,加入是我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情,但是可以救许多人,我会不会像程勇那样去做。
真的对于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永远也不知道我自己会怎么选择。我知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是在这部电影里有个细节,就是程勇不打算继续犯法购药的时候,里面的人对他基本上是有恨意的,实则他也是有孩子有老人的,他犯了法进了监狱他的孩子父亲又有谁来照顾呢?所以我特别理解他,理解他为什么不继续下去。但是在后来,他的生活条件好了,他的孩子出国了,父亲没交代,但是我想也是生活在一个比较好的条件下了吧,所以他义无反顾的去做了,就算违法,他也继续去走私药品救人了。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不是偶然,都不容易。这个问题也是很相互矛盾的,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第一,我觉得需要明确,所谓的犯法,是如何触犯法律?
人的生命是最可贵和至高无上的。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不是偶然,都不容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能救许多人,更应该义无反顾了。
法律的制定,也是人指定的。而人制定法律的标准,也不是恒定不变的。
由于自己一直都是超级善良直爽的,遇到这种事情,肯定是不会思考太多直接先救人。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浮屠即是佛塔。七级浮屠是佛教信仰教化中最重大的数字。一切有为法皆为虚妄:) 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 既能救人尤胜造佛塔,何乐而不为?世间法而已,无需挂碍🙏
目前这个社会风气和以前不一样了!许多人你救了他们!他们也未必会感谢你!许多人都在往麻木不仁的道路上走!为了救这样的人犯法导致自己身陷牢狱之灾!肯定是不值得!如果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可以去救!但如果因救他们而把自已搭起去!这绝对是不可能的!我不是伟人仅是一个平凡人!没有伟人的理想也没有伟人的冲动!有多大能力就承担多大社会责任!为了救人而自已犯法身陷牢狱之灾这明显超出自已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正所谓做事量力而为!救別人是在保证自已人身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去做的!如果让我救众人而自己犯法!我没能力做也绝对不会做的!只能爱莫能助了!
题主必定是刚刚看过《我不是药神》,对主人公英雄主义式的犯罪感慨万千吧?我也是!今天就着这部电影,刚好回答这个问题,不对,不能说回答,只能说是谈一点个人玩笑式的见解,只能说玩笑式的见解,不具备指导价值。个中缘由,自己体会。
关于法律,我们都知道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根据题主的问题,我想说的是两个词,法不加尊,法不受众。
法不加尊,我记忆中受益的有曹操。曹操颁布军令,军人不能损坏田地粮食,违令者斩,结果倒是他骑的马踏进了田里。曹操挥剑欲自刎,手下谋士说,法不加尊啊,领导者死了,底下人干什么?都喝西北风去啊?!于是曹操借坡下驴,割了一绺头发了事。
想违背法律做英雄,电影中卖印度神油的主人公,显然身份达不到尊贵,而拉一个能称得上尊贵的领导下水,显然是一个好方法。但是生命经不起等待,所以这个词,只能作罢。
还有一个词,叫法不受众。如果所有人都触犯法律,那肯定就不是人的错了,是法律的错,由于法律是人定的,当所有人不承认这个法律,那这个法律就失去意义,需要修改,或者修改这些人所犯之错的定义,即他们不是犯法,而是另一种行为损失,需要警告,而不是法律制裁。现实中的陆勇案就是例子,当所有当事人都上书请愿,而主要当事人犯罪实际不清晰时,法院就会撤诉,不预追究,这就是情法。
所以,想做英雄,是需要好好动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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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会分析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分析这件事情做与不做的利弊,如果做了这件事情能救许多人的同时违法的情况下会带来多大的不好影响,影响不太大的话,我会选择做,如果影响太大,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话,我可能会选择不做的吧!如果真正面临这个选择的话,我想可能真的是很难选的吧!如果真的能救许多人,且影响不太大的话,我必定会选择做的吧!
就我个人而言,我会思考犯法的成本。如果只是一些经济损失,可以事后通过其他渠道得到补偿,或者得不到补偿但损失不大,那么我会很果断地做;如果犯法会让我蒙受牢狱之灾,而且无法从宽、缓刑等,我会斟酌一下,寻找替代方法无果后也许会做,但是会采取不利影响相对小的方法;如果,要牺牲我的生命去做,我应该做不到,除非那一刻脑袋发热(人总会在某一刻莫名其妙地脑袋发热)。我敬佩在那一刻勇敢站出来的人,也害怕那些让别人勇敢站出来的人。
实则这个问题,题主内心已经有一个答案了吧?只是不太确定自己想的是不是对的。人活着就是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不要管其是否影响到其他方面,只要你认为是对的,问心无愧那你就可以去做。这样至少你不会在未来的日子里日日后悔。
问心无愧,即是最大的正确。救人与否,实则该问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