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对工会工作人员因不认真履行职责而损害了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追究其责任:
一是对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情节不严重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
二是对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应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
三是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造成职工和工会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是对实施了违反《工会法》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反工会法的,可能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